強拆百姓家,郝龍斌捅了一個大蜂窩

在食衣住行都不能給國人保障的政府...........
郝先生在新聞上說~
他很擔心家人的安危
怕有人不理性傷害其家人...

反而他贊成建商傷害別人的身命財產安危
還幫忙當劊子手,建商買地不成
就用都更法逼迫,要圈就圈,要拆就拆...

台北市政府還幫建商解套~
說王家沒有在期限內正式提交報告說不參與都更..
奇怪~照這邏輯,是否我想要郝先生的財產~
我只要電話跟郝先生說一下,3個月我就可強制奪取!
只因為對方沒在期限內用正式書面說不??

1.為何建商能用都更的名義圈他人的地?
2.都更局又是怎通過審查的? 核准?
3.沒正式書面說不? 那反問有正式書面說同意嗎?

官字兩個口,怎說都是您有理~
清廉的政府,台面下的就不多說了!

為民服務,建商財團是民!
而百姓是冥...穩死!
選前一個樣,選上吃死您!
doco0454 wrote:
都更條例早就公告了,人民不可主張不懂法律就置之不理。

王家未依法提出異議,更簽暑了一張非常不利於自身的文件,被判輸只是剛好而已。
...(恕刪)


如果不是發生此次事件..

有幾個人會知道..這條"吃人夠夠"法律規定.

randyj wrote:
建物王家的土地部份王...(恕刪)

王的土地是獨立地號獨立持有。不是部分持有

24L-II wrote:
randyj wrote:
王家在做權利變換時,是開了兩億
但2009年估價師,估價只有七八千萬
所以才判王家敗訴(恕刪)



請問你這內情是哪裡聽來的?
懶人包裡面有很清楚的說明
"「當初是政府下一份公文給我們,說我們一定要提價錢上的疑義,否則沒有其他救濟管道。」"
跟你說的不一樣,可否解說一下?


不敢回嗎

大YG wrote:
沒錯....每次路過...(恕刪)


我家隔壁的社區,有有獎勵停車位,屋齡已經是18年,但是他一坪不到二十萬,
我也覺得獎勵停車位的法令真奇怪~
PS:在台北現在社區型大樓二十萬以下真的是佔少數
沒有炫耀的意圖,特此說明!
在這邊支持政府拆人家房子的人

下次換你家被強拆的時候請別怪人家沒提醒過你
請大家好好譴責立法,他們才是設計來保護我們的機關,但看來他們跟本不把我們放在眼裡,我覺得是要怪源頭,怪行政單位對事情沒太多幫助。
這件事情太多的合理了...貪婪跟自私就在身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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