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經驗分享:小弟半退休後就一直想買個店面出租,因為我考慮退休了,主要目的是製造一筆現金流,所以不考慮做增值買賣賺價差,離職幾個月後剛好一位朋友想開店做生意再找店面,我索性跟他合作,我買店面租他,剛好他跟他的員工都是外地來的,整棟出租包含店面跟樓上房間一併租掉,達到最大利用率。因是認識的朋友,也順便幫我做房子管理及維護,省事很多。在南部,出租投報率約3%(我收的比附近便宜,朋友創業支持一下),到是買了近1年半了,房價增值2成了。
過年期間,仲介都沒開門營業,當然也不會來電問候....耳根清靜多了.電線桿 也不會有人亂貼售屋廣告,都改貼民意代表 的恭賀新年....路邊不管紅線黃線,車輛都隨便亂停....也沒人打電話報警拖吊,也沒人開罰單...連mobile討論區的討論火力 都口下留情,不會炮太大力...整個社會充滿和諧.給個讚....
跟殺大請教一下:朋友A有一間租給現在房客已經連續10年(每年換新約,文具店那種合約)2014.6月底將到期,因為朋友小孩結婚,要收回來整理自住2014.1月份朋友已經先告知本年度到期後不再續約,該房客似乎有點錯愕有點不高興(因租金許久沒調算低了,而且到時候要搬家麻煩)朋友問我怎辦,因為合約還沒到期,似乎也不能做些甚麼動作,我只能跟朋友說每月收租時問候一下關心一下對方找房子的進度,紀錄打電話的時間或是用LINE留下對話往來的紀錄到時候到期如果對方真的不搬,似乎也只能找管區來或上調解委員會嗎?感謝殺大能開示一下...
huachieh wrote:跟殺大請教一下:...(恕刪) 開示不敢當.....您可以好好說明收回原因....並以簡訊告知(留證據).到期前一個月,找個非親戚一起去在告知一次,並錄音當物證,朋友當人證.並請朋友當壞人黑臉: 若不準時搬走,照契約是按天罰5倍租金喔,我們也不想這樣做....軟硬兼施,並表現您的堅持,不要心軟,應該大多可圓滿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