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羽斷翼 wrote:
換的角度看..你說...(恕刪)


>>換的角度看..你說的很對..正常來說房價該為年租金的三十倍..
>>所以1000萬買的房子應該租你3萬才合理..那你租吧..
>>為什麼租金便宜時..就是代表房價不合理的過高..而非租金不合理的過低呢??
>>為什麼??

事情是這樣子的..."房地產的真正價值" 在"硬需求" 也就是 "自住客願意出的價"
,並非投資客願意出的價格, 自住客願意出的價 簡單來說也就是你願意花多少錢住在那裡

而"租金" 往往是最能反應出 房價合理價格的 指標...
因為 租金 大部份是不能套利的...大部人不會租下來再租給別人獲利...

所以房價可以炒作,但租金 理論上是不能炒作的...

建商A 和建商B 在同一個社區裡 ,
A 賣房給B ,
B 加價再賣給A的人頭
A再加價賣給B的人頭 幾個來回 整個社區的房價就被炒高了..
從一千萬 被 炒到二千萬
但..那間被賣來賣出的房子,卻從來沒有屋主入住過...
那你說 租金 是該從 一千萬 那裡去算 還是該從二千萬那裡去算呢?


>>你也知道大家都要擠台北..問題來了啊..人口愈密集的地方..房市本來就愈貴..
>>這是全世界那一個國家都一樣..沒人能改變這個問題
>>因為居住空間是有限的..當你想進入精華的地區..那你就要付出更多的代價
>>這是千古不變的道理..
你都這麼說了..大家都要擠台北..
原本十萬人要在台北租房子,現在變二十萬人要在台北租房子
需求增加了..那租金 也應該要加倍 啊...
那為何只有房價加倍 租金卻沒有加倍... 這不是很奇怪嗎?


>>每個買房的人都該被妖魔化
沒有人 妖魔化...那是無恥房仲使出的技倆...別相信..
我家也有房幾十年了..沒想過要賣 ...難道我家也在炒房??


>>就是他們抄作..就是他們太有錢..造成了那麼多人買不起
>>現實上..這社會真的進場而又能影響房價的人..只有自用客
>>畢竟如果這市場只有投資客..而缺少了自住客的話..房價跟本動不起來
這就是泡沬啊....目前的房價是虛假的...

>>所以在你們眼中..只要買房就等於抄屋..只要買房..就等於該被公審..
再說一次沒有人這麼說啊..那是無恥房仲的技倆..




風間 真 wrote:

那你會不會覺得奇怪,為什麼換一手,漲一百多萬,還賣掉了?

照理來說,不合理的房價,應該會賣不掉,然後法拍,
讓投資客嚐嚐投資失敗的後果,不是嗎?

)


因為他相信 他買下後加價再賣 會有下一個 更笨的人 來接受...

>>應該會賣不掉,然後法拍,
>>讓投資客嚐嚐投資失敗的後果,不是嗎?

現在不是己經這樣了嗎? 成交量越來越低了?

日本當初也是這樣啊..











chessx wrote:
....根本無法成家
變得不婚 不繁衍後代
你覺得這個國家能正常運作嗎...(恕刪)

沒差吧,至少就有兩種方式可以解決。

(1)引進外勞。初期是幫傭、中期是白領、後期是醫生、律師。有錢,沒什麼辨不到的,看看美國吧。

(2)勞力進不來就走呀,沒規定不能移民吧。買得起房要移民也不難呀,更何況從房地產賺了大錢,剛好移民 。

都世界村的時代了,不敢生是你家的事吧!
newjohnpc wrote:

現在不是己經這樣了嗎? 成交量越來越低了?

日本當初也是這樣啊....


那不就好了?

投資客賣不掉,遲早會降價,房價不就下去了?

怕崩盤?崩盤了房價跌幅更大,不是更好?
黑羽斷翼 wrote:
而房產並非民生必須品..買不起..你可以租..租屋並不影響你的生存權益
二者本來就不適合拿出來一同比較
其實很簡單..你買不起你想買房子..怪政府不作為..
問題是..便宜的房子很多人跟本不當他是房子來看待
那到底是房子太貴..造成年輕人買不起??
還是年輕人眼光太高..造成他自己買不起的呢??...(恕刪)


住是必須品,買不起是可以租沒錯
但在台灣租屋有保障嗎???
房東租約一到不願續租,你又能如何...
那這樣有達到你一開始說的

民生必需品指滿足人類基本生活需求的商品,其範圍主要涉及衣、食、住、行。
擁有或可以利用民生必需品,作為一個人的基本生存才可以得到保障。


要不要看看別國的租屋法-德國家庭46.7%樂當租房族

還是又要別人搬去德國??也不願支持修改租屋法??
如果政府敢修法,一堆人一定衝出來抗議...
這就是台灣...
blighter wrote:
住是必須品,買不起是可以租沒錯
但在台灣租屋有保障嗎???
房東租約一到不願續租,你又能如何...
那這樣有達到你一開始說的

民生必需品指滿足人類基本生活需求的商品,其範圍主要涉及衣、食、住、行。
擁有或可以利用民生必需品,作為一個人的基本生存才可以得到保障。

要不要看看別國的租屋法-德國家庭46.7%樂當租房族

還是又要別人搬去德國??也不願支持修改租屋法??
如果政府敢修法,一堆人一定衝出來抗議...
這就是台灣...(恕刪)



>>>>>>>房產、私家轎車及各類超出必須範疇的奢侈品自然不屬民生必需品範圍內。<<<<<

你看清楚我上一篇給的聯結..那不是我說的..網頁中有寫


台灣的租屋法律幾乎是百分百有利於承租方的
房東在收回房屋的法律立場上..很弱勢

而且我有一點很好奇??
那一國的法律會限制屋主..只要租人..就算租約到期也禁止收回的??而一定住到房客想搬才能收回??
能明指那一國的法律是這樣規定的呢??你指的德國有嗎?
黑羽斷翼 wrote:
房東在收回房屋的法律立場上..很弱勢...(恕刪)


德國一般常見的租賃契約也沒有租期限制,而且房東不得任意解約、
驅趕房客等,都使得廣大租屋族的安全感不亞於買房。

從中時電子報擷取下來..
畢竟我也沒住過德國..
還是你有住過??

房東在收回房屋的法律立場上很弱勢?租約到期也無法收回嗎?

blighter wrote:
德國一般常見的租賃契約也沒有租期限制,而且房東不得任意解約、
驅趕房客等,都使得廣大租屋族的安全感不亞於買房。
從中時電子報擷取下來..
畢竟我也沒住過德國..
還是你有住過??
房東在收回房屋的法律立場上很弱勢?租約到期也無法收回嗎?(恕刪)


你還是沒回應我問題不是嗎??
那一國的法律會限制屋主..只要租人..就算租約到期也禁止收回的??而一定住到房客想搬才能收回??
能明指那一國的法律是這樣規定的呢??你指的德國有嗎?
你指的德國有嗎??沒有..
你說你住過德國..那你直接講..有沒有..
這就是現實不是嗎??
一個租約的租期到期
房東本來就有權決定租還是收回
不然定期限作什麼??



ps:台灣的法律是..只要房客不搬..就算租約到期你也沒辦法強制他搬..除非告上法院
或是簽約時租約有公證過..由法院強制對方搬遷..
快要半年..慢要2-3年..你才能收回你的房屋
房價這麼高了
還買不買?
很簡單
就賭一賭你會不會是追高的最後一棒而已
當投資客覺得他可能是最後一棒時
量就下來了
接著價也會下來
可是這是正常的情形
而我們的那些官員
一方面要給廣大民意稍為交待
一方面又不能得罪金主和同掛的夥伴
所以才會搞一些諸如輕稅的把戲
讓房市「緩跌」
什麼是緩跌?
賺的比較少的意思而已
大暴利和小暴利的區別而已!
黑羽斷翼 wrote:
你還是沒回應我問題...(恕刪)


德國一般常見的租賃契約也沒有租期限制,而且房東不得任意解約、
驅趕房客等,都使得廣大租屋族的安全感不亞於買房。

這到底是我沒打清楚嗎??
我也沒住過德國..
你可以重看一下上一段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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