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bb6688 wrote:
來看笑話毆……一堆...(恕刪)



我身無房產而且買不起所以是人生失敗組,所以我每天都希望有一天房價大跌能夠到來,看來已經快到了
所以我僅代表大部分的看空者->我相信看空者的處境應該都跟我一樣是身無房產而且買不起,希望房價跌大跌的機會來臨了

人生失敗組同志們一起加油



babybabybaby wrote:
我身無房產而且買不起所以是人生失敗組,所以我每天都希望有一天房價大跌能夠到來,看來已經快到了
所以我僅代表大部分的看空者->我相信看空者的處境應該都跟我一樣是身無房產而且買不起,希望房價跌大跌的機會來臨了

人生失敗組同志們一起加油


不會啦,大家都知道你很失敗
更多是等跌了,只能買套房的錢,變可以買大3房罷了

不用再強調你失敗了
因為你真的頗失敗
第一次看到有人說自己很失敗,那一定真的很失敗。

jacktw.feng wrote:
首先銀行並不是穩賺不賠的!
假設你買了間 1300 萬的房子,跟銀行貸了 1000 萬,結果現在這間房子殘值只剩 650 萬,那你還要不要繼續繳貸款?

第一、屋主不會再繳貸款,這叫做溺水屋

第二、銀行貸給你1000萬,法拍你的房子500萬,銀行只收回500萬,還有500萬的損失,這只能列為壞帳

第三、重點是當發生房子的殘值從1300萬跌到650萬的時候,代表的是幾乎所有跟銀行貸款的房子都成了溺水屋,即使有李嘉誠這種富豪在用現金收房子也收不了這麼多,這時銀行手上有的只是一大票溺水屋,根本法拍不掉,因為所有跟銀行貸款的屋主都欠銀行一大筆錢,根本沒人有能力再買房子,這是代表銀行貸出的現金全部無法回收,而且原本靠貸款盈利的收入也損失,這時銀行只能認列營業損失成為壞帳,想想看這是多麼龐大的壞帳,而且只要有承辦房貸的銀行都是這樣的狀態,銀行都瀕臨倒閉或已經倒閉,說穿了就是金融風暴!!

銀行認列呆帳,或你稱的壞帳,只是銀行會計認列的問題,並不表示債權關係已經消失,就算你沒錢還,銀行可以把債權賣給討債集團,而且很多銀行都是這麼做的。銀行並非穩賺不賠,但目前的法律,是保障銀行而不是保障貸款人。以我舉的例子來說,銀行不但已將房子賣掉取得500萬現金,並且同時擁有你借的500萬「債權」,這不是穩賺不賠是什麼?

我提這個例子的目的,就是要讓銀行/購屋族擁有相同的資訊,並且讓銀行能夠謹慎的鑑價,如果銀行鑑價只有500萬的價值,那他就只能放款500萬,就算該屋被炒到2000萬,銀行也不應該放那麼多錢,除非銀行認定真的有2000萬的價值。同理,如果你繳不出房貸,房子被銀收走,銀行有辦法賣超過貸給你的錢,那全部都讓銀行賺走有何不可?
如果購屋族都只能貸到 500萬,那整個房價也就只會落在這個區間,房市的擦鞋童就是自住客,如果自住客都沒辦法接受,自然不會有讓投資客炒作的空間,而現在房市其實已經走到這裡了,現在房市都是建商賣投資客,或投資客互相轉賣,真正落在自住客手裡的太少了,當自住客(擦鞋童) 沒辦法承接時,就看是哪一個投資客先倒而已。現在房市的泡沫變這麼大,銀行責無旁貸。
babybabybaby wrote:
我身無房產而且買不...(恕刪)

跟我差不多賣肝也才幾毛賣命更慘,支付命令瞬間穩拿。搭車遇小鄭還要衰運破表;使用到路遇三寶有命賺沒命花……更別說背幾十年房貸餐餐啃土司(泡麵狠貴)

活在當下有五十萬幹麼當守財奴,多出國玩順便考查台勞人生(喜歡台奴工程師請便)三寶化工島有命能過退休生活還真是祖上積德。
webb6688 wrote:
跟我差不多賣肝也才...(恕刪)


對阿,但是我們都很認命的為自己負責 不靠家裡
也不會一天看到別人買房賺到了錢而不平衡
自己的房子自己買 有一天一定會買到的 是吧

一起加油吧
charleskcl wrote:
銀行認列呆帳,或你稱的壞帳,只是銀行會計認列的問題,並不表示債權關係已經消失,就算你沒錢還,銀行可以把債權賣給討債集團,而且很多銀行都是這麼做的。銀行並非穩賺不賠,但目前的法律,是保障銀行而不是保障貸款人。以我舉的例子來說,銀行不但已將房子賣掉取得500萬現金,並且同時擁有你借的500萬「債權」,這不是穩賺不賠是什麼?

我提這個例子的目的,就是要讓銀行/購屋族擁有相同的資訊,並且讓銀行能夠謹慎的鑑價,如果銀行鑑價只有500萬的價值,那他就只能放款500萬,就算該屋被炒到2000萬,銀行也不應該放那麼多錢,除非銀行認定真的有2000萬的價值。同理,如果你繳不出房貸,房子被銀收走,銀行有辦法賣超過貸給你的錢,那全部都讓銀行賺走有何不可?
如果購屋族都只能貸到 500萬,那整個房價也就只會落在這個區間,房市的擦鞋童就是自住客,如果自住客都沒辦法接受,自然不會有讓投資客炒作的空間,而現在房市其實已經走到這裡了,現在房市都是建商賣投資客,或投資客互相轉賣,真正落在自住客手裡的太少了,當自住客(擦鞋童) 沒辦法承接時,就看是哪一個投資客先倒而已。現在房市的泡沫變這麼大,銀行責無旁貸。

charleskcl大大致說的都對
不過鑑價這件事比較麻煩
價值通常是指目前的市價
現在有實價登錄還算簡單
目前銀行通常是參考時價登錄的資訊再跑模型去調整參數
人為操控程度較小
過去沒有實價登錄時多半是找配合的仲介調附近物件物件成交價當參考
承辦人員上下其手舞弊的空間就大了
也就容易有所謂超貸的案件
至於房市的起伏導致現有擔保品的價值變動
銀行無法預測實際上影響也不大
因為債務人一定得還本付息否則擔保品就會被法拍
處理方式就如同您說的

銀行對房市的風險/景氣判斷具體顯示在成數/貸放區域/貸放對象上
風險小景氣好時成數高/貸放區域大/貸放對象寬鬆
風險大景氣差時就降成數/縮現貸放區域/限制貸放對象
千萬別跟豬打架,這只會讓你變髒,卻讓豬樂在其中。

partick11 wrote:
我個人名下是沒有房...(恕刪)



我雖然有房子 但我希望房市崩盤 

對於低價的房 崩盤有限 因為建築成本就在那了 不可能賠那個成本

對於高價房崩盤才好 我可以賣掉跌價有限的低價房 買高價崩盤房

venderson wrote:
我雖然有房子 但我希望房市崩盤 

對於低價的房 崩盤有限 因為建築成本就在那了 不可能賠那個成本

對於高價房崩盤才好 我可以賣掉跌價有限的低價房 買高價崩盤房


我也同意高價房崩
前題是不要影響到經濟正面發展..
原來是房地合一呀
柯p說要打建商屯房好爽,農舍需有農民身分好讚(賺不了22k買地種地瓜)結果
臺灣經濟被一堆夢溜連玩殘;幾十年前用大陸仔,現在印尼仔也不爽血汗……用越南仔印度仔!便宜新房小地震大粱裂,貴房子變更設計少柱子很正常(買空賣空才是商道)


閱讀障礙小弟偶求開示(免稅四百萬是六年才有)
持有1年以下出售課稅率45%;
: 持有1年以上2年以下稅率35%;
: 持有超過2年至10年以下為20%;
: 持有超過10年為15%。
: 為減少影響自住者,三讀修正通過條文規定,自住滿6年,且無供營業使用或出租
: 屋有免稅額400萬元,扣除免稅額後稅率10%。

pckatm wrote:
房子總是會有人擁有吧
只要價格一直疊上去
最後一個人不就是您說的嗎
不管是投資客還是自住還是借錢蓋房的建商
資金不就卡在裡頭了
邏輯有問題


您講的最後一個是買不到房, 所以把現金堆在家裏嗎? 不然要怎麼把資金卡在裡頭.

如果買成了資金就從買家轉移到賣家去了. 這會無法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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