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muelhuang2222 wrote:
如果雨遮不計價則每坪單價應等於"總價/(總坪數-雨遮坪數)"
但是現在每坪單價還是總價/總坪數(內含雨遮坪數)
這就是問題所在了,雨遮越多,每坪單價就看起來更低,看起來就更有競爭力。
所以雨遮也就隱約的計價了。
看你說的津津有味,真不忍心拆穿你,忍不住還是要跟你說!
雨遮只能登記不得計價,而登記的大小也非如你所說的無限上綱。
雨遮登記有規定,只能登記窗戶向外及左右各50公分範圍!
多出來的不但不能計價,還會算到容積勒!有哪個建商醬笨啊?
所以絕不會有 "雨遮越多" 情形,幫你補補腦嚕!

瞧你如此精打細算,有人有辦法把雨遮給你 "隱約" 計價嗎?
看來本版有很多人對雨遮、花台的怨念很深!早就已經修改實施的法條也不看?
還一直在雨遮灌水的沒完!鬼打牆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