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llasoriginal wrote:
很多人購屋時 第一...(恕刪)


不寫清楚實坪
就像買飲料不知道容量
現在很多賣場已經幫你算好細部的價格
以供顧客挑選
dallasoriginal wrote:
很多人購屋時 第一...(恕刪)


這位網友大人前面講的都有道理

不過喔,關於這一樓提到的觀點

我有不同看法

1.
客觀上來說,由於法令一直變動

很多老建物很難明確知道車位到底佔幾坪

所以當然實價登錄也很難將這類房屋修改成 <房屋實坪是多少,外加有幾個車位>

反過來說,如果能搞定舊建物,才有可能施行實坪制

畢竟,法規講清楚之後,全部的新房屋都只能用實坪制登記或銷售啦

2.
如果買方是要買<中古屋>

那真的實坪制會比較清楚知道每個社區的不同行情,

當然,如果該社區行情是一坪20~22萬

那就看我想要買幾坪的 乘以單價 那就得到總價了,很清楚明瞭



但是如果買方要買預售屋

那就尷尬了

左邊公寓可能一坪20~22萬

右邊十年的大樓,可能一坪40~44萬

對面3年低於10樓的華廈,可能一坪35~38

那請問,買方要如何參考這些資料 來出價呢?

還是一樣吧,建商說一坪60萬,要就買,不要就拉倒



然後,好處是

台中市可能也會出現一坪200萬的大樓

台北市可能會出現一坪800萬的大樓,但同時台北市也可能有一坪40萬的公寓

好處是,將都市和非都市的房價水平拉到一致

政府會說,降低城鄉落差,讚啦~

(補充,在此並不是要說台中是鄉下地方喔,如有冒犯請多包涵)
你會做功課還不錯,但不要只看自己想看的東西,

而且你已經講到自己都昏頭了,忘了自己的訴求,

買東西當然是標示越清楚越好,最好賣方把所有細項成本都攤在陽光下最好,

麥當勞如果能把椅子的成本都告訴你不好嗎?

先前如果你能知道頂新原料油的成本低成那樣,你不就不會買了?

你到股票市場買股票,不也會看標的物的財報,而且越清楚越好?

請去下載內政部預售屋定型化契約,但最好自己跑一趟自家附近的建案,

請建商寫一份完整的合約書給你看,

新式契約要求建商標示所有坪數及用途,你想知道實坪多大就看主建物坪數,

最重要的是,它告訴你每一樣用途的坪數價格是多少,

你口中所說的虛坪例如雨遮是不能計價的,

能計價的只有土地,主建物,附屬建物,共有設施還有停車位,

每一項都要清清楚楚告訴你價格,

不明白為何這樣的合約你不要,要一張所有價格都灌進主建物,讓建商可以混水摸魚的合約?

你貼的網站,也必須揭露新制前交易或蓋好的房子,

當時法規不嚴謹,很多都沒有這樣的標示,所以當然沒辦法這樣揭露,

這個問題改實坪制也沒辦法解決,因為所有屋主只會把總價全灌進實坪裡,資訊更混亂,

現在能做的,就是確實執行現在的新制,可以規定新房子做實價登錄時按照新制登錄價格,

日後買賣時,新買家就可以查得到賣家當時的各項成本,充分判斷合不合理,

時間一長,老房子越來越少,新房子越來越多,資訊就會越來越透明清楚,

又何必一定要實坪制?


dallasoriginal wrote:
http://pip...(恕刪)

dallasoriginal wrote:
你真把來這兒的鄉民...(恕刪)

tzechiny wrote:
你會做功課還不錯,...(恕刪)


這國家的登記制度確實是把主建物附屬公設都標示在權狀

這一點跟外國不一樣的制度我認為不改是沒關係

但別忘了 民眾在購買合約書上要看到這些詳細數字之前

你在銷售現場只會聽到虛坪單價跟總虛坪

主建物面積是很少主動告知的(我看屋的經驗 要問了才答)

而內政部那個挖哥網站及實價網更只有虛坪單價跟總價

這種銷售技倆就是容易使人混淆視聽的行為

我們除了多做功課 才能保護自己
水清則無魚,對某些人來說朦朧美比較好


就像某家會員卡,滿十元送一點,三十點抵一元,講穿了就是300元抵一元

某家便利商店有時是第二件六折,有時是兩件八折,說穿了是一樣


我突然想起國小同學問老師:學數學有何用?

上面做法應該是專門對付這種的




A*Man wrote:
我買的就是要來住的,而不是買帳面的數字
台灣虛坪真的極不合理,公設比隨便都30%起跳,
憑什麼我買100坪卻有30坪是公設?
而買50坪的卻只要買15坪的公設?


依你的說法看似頗有道理,但是等4-50年後房子老了要再改建時?

請問你多買的這些30坪公設,要不要參與 "持分所有權" 的權利分配啊?

如果到時你是拿30坪公設比出來跟別人15坪公設的持分,你分的多,別人分的少。

不知你會不會說不公不義勒?你有仔細想清楚什麼叫產權持分嗎?

再則如果是社區管委會的會議需要表決投票,100坪的票是等於50坪的票2倍的效力。

也就是說1票變2票,你會說不公不義嗎?持分所有權人跟住戶裡有幾人是兩回事好嗎?

現在法律已經越來越嚴謹了,

預售屋有定型化契約,成屋要提供現況說明書,

所有坪數都要清清楚楚,

業者如果提供不實造成消費者損失,

是要受罰賠償的,

不肖份子時時有,即使是實坪制也有漏洞可以鑽,

消費者一定要看清楚所有資料確保自身權益~



dallasoriginal wrote:
這國家的登記制度確...(恕刪)
tzechiny wrote:
即使是實坪制也有漏洞可以鑽

願聞其詳!
前面已經講的很清楚了,

如果大家都認同公設不會是免費的午餐,

那實坪制只是把一堆公設的價格全灌進實坪裡,

沒人知道自己到底花了多少錢在公設上,這樣漏洞還會少嗎?

今天建商可以說我多蓋了一個游泳池,所以要比旁邊沒游泳池的一坪實坪多賣兩萬,

如果你真的很想要一個游泳池,你該怎麼辦?

重點是你還不會有這些公設的權狀~建商可以合法的說多的那兩萬是使用權!

更有可能等你把房價繳清後,建商會把這使用權也賣給外面的人,

讓你跟不認識的人一起游泳~

台灣的公設文化實在是世界少有,

很多台灣人希望自己住在鄉村俱樂部裡,每個建案都有不同的公設,

又只希望這些公設是自己社區獨有的,連開放個通道給人走都要唉唉叫,,

如果有這種文化,那麼應該做的就是落實清楚標示,明訂價格,

讓消費者能apple to apple的比價,或衡量價格是否合理,

如此才是正解~




sunhm wrote:
願聞其詳!...(恕刪)

sdsfsdf wrote:
大坪數照比例原則本...(恕刪)
tzechiny wrote:
今天建商可以說我多蓋了一個游泳池,所以要比旁邊沒游泳池的一坪實坪多賣兩萬,

如果你真的很想要一個游泳池,你該怎麼辦?


游泳池 <- 已經是10幾20年前的事了,現在已經沒有新社區會蓋游泳池!

蓋完游泳池後,想使用它?住戶必須聘請有執照的救生員,外加定期水質檢驗。

這些543的費用全都要住戶自己負擔,錢太多才會選有游泳池的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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