夭壽 !!! 政府打炒房 兩年內出售擬課稅45%

schizoaffective disorder wrote:
https://www(恕刪)



是新冠導致人口變少還是因房價導致人變少?
人口變少是天災還是人禍
Yaude Huang wrote:
遺產稅父母兩人,有將近3000萬的免稅額度

父母同時間一起死亡?不然你哪來的3000萬的免稅額度...你是有申報過遺產稅嗎?

站在國稅局的立場,不可能同時死亡啦!
cinnamon coffee wrote:
父母同時間一起死亡?(恕刪)


如果房產很貴,一間房子不能登記兩個人嗎?
分開去世,不能先將一半房子給子女嗎?

我說的是累計,是理想化
現實當然不會那麼好,看要怎麼規劃
但總遺產免稅額就是3000萬
第一個去世的有1800萬左右免稅
另一個有1200萬左右免稅
超過5000萬就開始15%計算

但如果家庭主婦,身上沒有多少錢,又是第一個死亡的
就把1800萬免稅額浪費掉了

不過現在是用現值計算
一般人要超過1200萬的現值很難啦
除非是老房透天那種,這就有可能了
所以我媽的老房子,現在要都更,就是這因素,不建議參與
主要就是考慮現值跟市價的差額,就算要參與也寧願要現金不要房
拿現金一定會比較少,但考量未來損失的稅金,不見得會吃虧
時間如果足夠,還能透過逐年贈與降低遺產總額

不參與都更,老房子價值在土地上,以後課稅比較輕
參與都更,老房變新房,最後就會出現那種因為稅太高,無法變賣的問題
要參與都更,最佳時間點是變成遺產以後,在子女身上完成都更
這樣土增稅付出最少,又不會產生現值跟市價差距的問題
Yaude Huang wrote:
如果房產很貴,一間房子不能登記兩個人嗎?
分開去世,不能先將一半房子給子女嗎?

一間房子登記二人,會把一生一次的優惠額度機會用掉
Yaude Huang wrote:
我說的是累計,是理想化
現實當然不會那麼好,看要怎麼規劃
但總遺產免稅額就是3000萬
第一個去世的有1800萬左右免稅
另一個有1200萬左右免稅
超過5000萬就開始15%計算

遺產免稅額是以個人計算的,不是總額,一個人也只會死一次,沒用完的額度不能留給配偶用

算完第一人的遺產稅額並分配完之後,才會開始算第二人的遺產稅額

第二人拿到第一人的遺產轉資產後,第二人的遺產總額,就是自身遺產+第一人的遺/資產的總額,如果沒有時間轉移到第三人,反而更容易超過免稅額
Yaude Huang wrote:
不過現在是用現值計算
一般人要超過1200萬的現值很難啦
除非是老房透天那種,這就有可能了

台北市的門牌下的郊區40年老公寓,公告市值(土地+房子)就能有這個價,直接把你的免稅額用光,甚至還得繳遺產稅
cinnamon coffee wrote:
一間房子登記二人,會(恕刪)


你說的我都知道
但還是有操作空間
只要不是突然發生意外死掉就行

像我媽身上以前有一筆馬路地
是外公留下來的遺產
都市規劃裡是建地,但實際上目前是馬路使用,除非能都更整合,要不然一毛錢價值也沒有
但經過多年的漲幅,現值已經成長到2400萬

我父母之前就有規劃,將這塊馬路地拆成兩半,一半贈與給我父親,當我父親去世時,
遺產剛好接近1800萬,這筆馬路地剛剛好佔了2/3,替我們未來省下了120萬遺產稅

我自己也規劃,逐年幫配偶買股票,打算存到1200萬
如果配偶生病,病情嚴重,有比我早走的可能,最後會一口氣轉移600萬資金進入配偶戶頭
這樣就可以將多的額度填滿

雖然死亡時間會不同,但法律並沒有限定贈與不能在死前贈與進去,把遺產總額提高

至於台北那是更有錢人住的地方,就算要繳遺產稅,總比白白浪費免稅額度好吧

另外你說的一生一次優惠
那是你要賣房子才用的到吧,我既然是說的跟遺產有關,就是要留給子女了,如果你要賣掉,就是現金處理方式的考量了,就算要登記兩人,也可以在年紀大的時候再贈與另一半,但這應該是只有房沒錢的人吧,錢在生前移轉容易,房產會因為有土增稅,移轉困難

我前面說的有點錯 已經修正
剛才爬文才知道記錯了,遺產 5000萬以上是15% 1億以上才是20%
這些額度足夠應付大部分的人買的房子了
再怎樣也比房地合一稅便宜,老年人要參與都更,如有後代,真的是不划算
Yaude Huang wrote:

另外你說的一生一次優惠
那是你要賣房子才用的到吧,我既然是說的跟遺產有關,就是要留給子女了,如果你要賣掉,就是現金處理方式的考量了,就算要登記兩人,也可以在年紀大的時候再贈與另一半,但這應該是只有房沒錢的人吧,錢在生前移轉容易,房產會因為有土增稅,移轉困難

房屋貸款利率、土地增值稅,都有一生一次的優惠,為了這半間房,用掉就沒了,實際上反而倒虧

股票當遺產,價值是用過世那天的收盤價來計算,但是房地產當遺產時,適用公告價來計算,而公告價目前遠低於市價,留股票當遺產,還不如留房地產當遺產
cinnamon coffee wrote:
房屋貸款利率、土地增值稅,都有一生一次的優惠,為了這半間房,用掉就沒了,實際上反而倒虧


你講的這些,我都用不到

我父母跟我自己買房的年代,都是全額付款

至於土增稅,一生一次有優惠,
遺產繼承當下,直接歸零,這個優惠更大

如果是把房子換成現金再給子女,也許你說的一生一次真的有用
但房子現在要住阿,不可能換成現金

就算是我媽的老房子,都更直接拿現金,也還是要買新房子,但會直接買在妹妹名下(目前妹妹跟媽媽同住,一樓出租)

如果你真的有換房或賣房需求,當然一生一次可不能浪費
對我來說,大概等到年老想換屋, 一樣要買在子女名下時,這時候優惠就用的到了

其實我要說的重點是,視個人財務規劃而定,
只要不浪費遺產稅免稅額度,造成第二個過世因為免稅額度不夠,產生高額稅金就好

不過這有點跑提了
這裡講的是,政府打炒房 兩年內出售擬課稅45%
我不反對房地合一稅,但對搭配目前遺產或贈與用現值計算成本,產生的獲利計算方式不滿意
投資客都可以放個4年5年才賣,兩年出售只能打到一些散戶投資客而已吧!
裴小胖 wrote:
投資客都可以放個4年...(恕刪)

無利可圖就沒人願意短線進出
裴小胖 wrote:
投資客都可以放個4年...(恕刪)


真的投資客很多是只買不賣
既有收入
又持續增值
為什麼要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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