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都市更新---來潑冷水的

Novell wrote:
今天報紙有看到......(恕刪)


這應該只適用於公寓大樓吧
如果是透天的要一起改建
只要有一戶釘子戶不願意一起改建
那整個建地看起來就不會完整
而政府也不能強制那一棟釘子戶一定要一起改建吧
基本上要先修法啦
光是回到建築法的土地持有跟同意一項就搞死人了
慢慢的法令會越來越寬鬆,那是一定的
話說我92年掛進去的案子到今年都還晾在那呢.........
光是所有權人同意書就蓋了快兩年......才60戶.........
話是這樣說終究還是回歸法律層面~~修法過了才算數 修了法 公權力要介入又是另外一回事

不過都更通過的案率低跟建物的使用年限也有關係 台灣的建物基本使用年限是 50 年

若無特殊條件 如 危樓 天災後的受災建物 都很難提早作都更準備

即使是如此 通過 都更條件 很多建物政府也難以拆除 由其是產權問題

所以通常大樓會比公寓好整合 大樓的管委會是由多數人決定


Novell wrote:
不過有前提啦....一定要面積夠大...戶數要超過100戶...聽說只要85戶同意 就有達到戶數的這個標準


小弟覺得 這種修法...
有修跟沒修沒什麼差別

以前人人搶當最後一戶釘子戶
現在人人搶當第85戶(還可以兩面要糖果咧...)
我家這幾棟最近就是打算改建,

建商還打算用很賊又爛的方式來改建,

改建我們一戶還要繳一千多萬的費用,實在好笑

更好笑的是一堆白痴被騙的團團轉,滿腦子想住新房子,

居然連同意書都簽了,條件完全都沒談好,

建商還改來改去的,分明就是條件很差不敢說,

打算聯合部份的住戶來當釘子戶

反正要搞到3/4沒問題 or 8/10更容易

我這也有建築顧問可以問,再靠個議員或明代來攪局一下。



gtog2368 wrote:
我家這幾棟最近就是打算改建,

建商還打算用很賊又爛的方式來改建,

改建我們一戶還要繳一千多萬的費用,實在好笑...(恕刪)


可信度頗低..

gtog2368 wrote:
我家這幾棟最近就是打算改建,

建商還打算用很賊又爛的方式來改建,

改建我們一戶還要繳一千多萬的費用...(恕刪)


可信度確實很低。
我說的是真的呀

還是說建商的可信度頗低

只能緊抓1/4的不同意戶,

最近為了這個心情好差
如果我是原住戶,對我最有利的方式就是以市價賣斷拿錢,再以分配到的位置,坪數建材,承諾完工後承購價與承購權交易付款.可能嗎?
不要認為只有釘子戶的問題大,看看東星大樓的重建過程.從搬出到新屋過戶前,有多少可能的狀況.
應該要去想

為啥當90%或是更多的人同意這樣的條件的時候,剩下的那些人為啥不同意

說穿了,很高的原因是比別人貪罷了

gtog2368 wrote:
改建我們一戶還要繳一千多萬的費用,實在好笑


真的很好笑,不過也要看是不是分的坪數大小問題

sudustar wrote:
不要認為只有釘子戶的問題大,看看東星大樓的重建過程.從搬出到新屋過戶前,有多少可能的狀況.

東興大樓算是例外吧!
大樓改建大樓,對建商來說本來利潤就少了很多
聽說原住戶搬回去還要繳一些錢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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