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haven wrote:若是雙方未結婚又共同持分的話辦貸款可能要注意,因為少數銀行(如一些外商)房貸標的物或保人財力只會認二等親,到時候可能無法承做. 是的, 目前問到渣打就是這個情形,共同借款人或是保人, 規定要二等親以內,但其他本土銀行 (如中信, 遠東...) 都OK.
現居的房子是婚前為了結婚而買的房子是我挑的,地段我選的,裝潢我找人來弄的但錢是老公出的,名字是登記老公的,貸款是老公揹的,婚後3年內還清了貸款買了汽車與車位,全都是登記老公的名字,老公付清了所有的錢之後,有了房子,車子,車位,也生了小孩每個月老公薪水全是我掌管,我沒上班,老公一個月只有1萬可以花用接下來我用老公的薪水慢慢的理財婚後第7年我們又買下了第二間房子這間是寫我的名字自備款一樣是老公賺來的,貸款老公揹,名字掛我的婚後第10年買下第三間房這間還是寫我的名字自備款一樣是老公賺來的,貸款老公揹,名字掛我的老公賺錢,我負責支配與存錢如果沒有我那麼會理財掌管金錢,哪來的之後那二間房子如果我是一個愛亂花錢的太太,別說之後的那二間房子了,可能連第一間都會被我給敗光當然,若沒有老公這麼努力的打拼,我也沒那二間房子所以,先生與太太要同心要互相信任,互相關愛如果,先生把辛苦賺來的每一分錢都交由老婆掌管支配那當老婆的就要做個值得讓人放心與安心的好妻子夫妻同心....齊力撈金
bluesystem wrote:我買房掛我的名字, ...(恕刪) 誰出錢 誰掛名 當然貸款要自己背讓太太多少要付點生活費 但是不用操勞貸款的事男女雙方如果信任不夠 財務還是分開各自處理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