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樓地下室的台電配電室是要作什麼用?


kuan_c wrote:
路上看到電箱, 走過去才幾秒鐘,
地下室要住那麼久, 當然要問清楚啊....(恕刪)


所以你居住的位置是地下室?????????????
我以前住宜蘭市某樓時(我住六樓),也是住了一年多,有次回家開車進地下室,台電的地下配電室大門沒關,才知道大樓地下室有個大鐵門的後面是台電配電室,面積比一個主臥室還大。

請問人行道上台電的電箱(好大一個)是不是一樣的東西 ? (有些在地上、有些高架一層樓)
大家都不想在自家地下室
那為啥要用電?
這一點我真得滿好奇的

如果說他把那一整個區域的高壓電都放在你住家的地下室
那的確不合理
可是自己社區的放自己社區的地下室不是很正常嗎?


我也覺得這是因為選舉
所以出來擾亂民心
隨便亂講然後搞得住那社區的人人心惶惶
不負責任的政客真的很糟糕
如果高壓電真的很容易危害人體
那台電的員工應該很短命才是
為什麼還這麼多人搶著進去作
看了樓主的反應只覺得現在很多人被電視洗腦洗得很成功!

只看到台電就怕得要死, 看到台電還要在他們家地下室出現更嚇暈了!

去網站上隨便搜尋一下就有很正確的答案了, 不用自己嚇自己!
沒那麼瞎啦.當然是指住在地下室的上面囉.
大家都說是自己社區的用電.
可是上次對面要蓋新大樓, 台電要來從我們家地下室拉電去那裡, 這OK嗎?
他不能從其他地方拉嗎? 原址沒有線可拉嗎?
大樓地下室的台電配電室,是給高壓電的電力承包商或台電工程人員進去養護的。

次數依各大樓管委會跟電力承包商簽約計算或遇有電力異常(停電、新增電力)情事,台電工程人員修繕。

通常配電室進來的電是22.4KV/11.8KV的高壓用電,在1公尺的範圍內都能電死人的。

故可想而知,電磁波超強,所以台電配電室牆壁混凝土超厚。

一般人員沒事或有事都不要進去,那是台電與大樓用電的責任分界點。
台電配電室:當然是大樓住戶的電力端,不然要像鄉下是由電線桿拉線嗎?
是否有其他用途:可能有。
電力網就類似自來水輸送管道,台電有可能分兩個電力線,分別拉到兩棟大樓。
但也有可能二條線都先拉到第一棟大樓,再從第一棟大樓拉到第二棟大樓(這是我自己想的,不知跟45條第一項是否符合)。
也有利用此配電室供應其他低壓住戶(關於此點,台電有補償措拖)。

以下是台電的規定,不知規定是否有調整(94年資料)
第四十二條 新增設用戶基於用電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於其建築基地或建築物內設置適當之配電場所及通道
,俾裝設供電設備,如未設置,本公司得拒絕供電。

一、本公司各區營業處公告實施地下配電之地區有下列情形者:
(一)新設建築物總樓地板面積在2,000平方公尺以上者。
(二)新設建築物在六樓以上,且其總樓地板面積在1,000平方公尺以上者。
(三)新增設高、低壓用戶契約容量在100瓩以上者。

二、前款規定以外之地區有下列情形者:
(一)新設建築物在六樓以上,且總樓地板面積在2,000平方公尺以上者。
(二)都市計畫土地分區使用之工業區(用地)內之建築物總樓地板面積在2,000平方公尺以上者。
(三)一般工業區內契約容量在100瓩以上500瓩以下,用戶要求採低壓供電者。
(四)應開發單位(或用戶)要求或政府指定必須地下配電者。
前項所稱建築物總樓地板面積及層數等,均以同一建造執照內之記載為準。

第四十五條 配電場所如僅供原供電範圍及高壓電源之進出者,不予補償。
惟同時利用或計畫將來利用該配電場所供應原供電範圍外之低壓用戶時,本公司應予補償,補償辦法另訂之。
新聞真的害人不淺
電力傳輸之中,高電壓損耗低
所以山區你會看到很大的電塔,那種架很高,因為南電北送,所以電壓很大
其次是經過變電廠轉成稍低的電壓,一般在路上,電線桿上都會看到的電線就是
(電線桿上有也變電器,馬路上也會看到綠色的變電器)
然後經過戶外或是室內再變一次

用這樣的模式可以降低損耗,並且合乎大家的安全

你在路上看到綠色,跟人差不多高的變電器,你會離他好幾公尺嗎??
我們住的社區一定都有相關的變電設施
隔絕的處理一定比外露那種還安全
外露那種電磁影響較高,地下室隔絕較低
整個社區用的會依照戶數不同而大小不同,但是也沒有危險到這種地步啦

假如說淹水就會出問題
這幾十年來,怎麼沒聽過有人因為淹水被電死!?
這幾次颱風,多少社區的地下室淹水,大家有看到誰被電死,而不是被淹死??
我是水瓶子,請叫我瓶子,英文是叫不出來的啦,我什麼都沒掌握好,如今我能做的就是抓住騎單車的這快樂時光
莫名其妙的政客,老是提一些沒用的事。濫用媒體,給你一個負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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