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租公要轉嫁給租客→要考慮的是,政府都鎖定你了,你租金上漲,他收的愈多,坦白講租金能上漲的幅度有多少?要不要承擔租客不爽走人的後果?你能承擔多久的空屋期都沒錢進帳??只因為你不想繳稅??
租客有兩種選擇
1.不接受的就走人再找→包租公等下一批,開始空屋期,收入↓。租客重新再找,找到合理的,對自己而言是更好了。但若多數租價太高,租客乾脆往別的城市發展增加人口,找到工作且能適應的大概就如魚得水了,以地方政府來說是樂見的發展,不過有些人大概無法承受搬遷的壓力,但無法承受的%有多少??
2.接受的就自行報稅從政府那拿回一點錢→包租公能如何??趕人,繳稅,空屋再找人。租客再找房子,租價上漲,繼續報稅。若每個租客都開始報稅,包租公要不要一直重覆趕人、繳稅、空屋再找人的循環?能趕多少次?或者能空屋多少次?
今天政府從鎖定的包租客那拿的錢,就等於有一部份要回饋給報稅的租客
我不覺得打炒房有很大作用
但如果資金流動清楚把該收未收的錢收到
那是應該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