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張教授的模型是有前提假設,從論述租金、房價及人口來看,該模型假設應該是比較租金、房價及人口數比,或許在大多數國家是這樣,但不一定能適用我國。
2.舉例而言,A股票是1股100元、EPS1元,但預計明年會漲到150元跟B股票是1股100元、EPS10元,但預計明年會下跌至80元,相信大家會買A股票。亦就是說當不動產係跟股票一樣之金融商品時,就不太適用租金/房價比(EPS/股票)。
3.所以要探討的是我國不動產究為債券型的金融商品仰或是股票型的金融商品。由不動產歷史來看,不動產具有保本、固定收益的特徵,形式看來較偏向債券型之金融商品。惟我國長期鼓勵人民購買不動產、持有成本(有興趣可以比較養50萬的小車及3000萬房子,每年要負擔稅金+保噞+水電、稅金+保險+油錢的成本)低廉,惟上述原因可否使不動產由債券型轉向股票型的金融商品,尚有無疑。
4.惟出了台北盆地(以前是淡水河)的房價,就比較適合租金/房價/人口數比模型。為何在台北盆地內房價就不適用,我覺得最大因素應該政府長期投注建設於台北盆地內。
(1)台北盆地內商業機能發達、首致過多民眾須到台北工作,這在早期以工廠為主產業或許影響不大,但我國生生產成本遠比大陸地區或東南亞高,使得中南部民眾亦轉向以服務業、商人為主台北工作。
(2)建設較多:台北不僅地方政府經費多、相對的中央有建設亦以台北市為主,造成台北市建設多,提高居住生活品質,房子亦較搶手。
(3)交通建設:長期以自償率、使用人口做為交通建設與否,民眾買桃園,雖然房價較低,卻需負擔油錢、停車費及過路費,這些錢不如在台北市買套房可以自住,不住還可以出租收益,又進一步推昇房價。
(4)不論住台北盆地內或台北盆地外,稅賦是一樣的,所以選擇的話自然以台北為主。
綜上,台北房產已屬股票型之金融商品,張教授的模型自然不適用,但仍可適用其他地區。台北地區不動產,恐怕要多考量「資金」參數,如果以資金/房價比,台北房價就會變得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