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ndypan wrote:戶政要求我寫切結書:...(恕刪) ~這是因為買賣不破租賃~所以要你切結~~有土地持分不對,管理費說錯,簽約書上內容不對~無須跟他們說太多~~存證信函直接寄給他們~~~仲介是要負連帶責任的~~~可是很多營業員都不太知道~都認為與他們無關~請原諒他們~因為他們的30小時訓練~多數是去休息睡午覺的~~~
jerryFQ wrote:很奇怪 當你說出「...(恕刪) 是呀、我被板上一些嘴砲不負責的人強姦過丫、常常說話衝來衝去幹什~仲介也是一門行業工作~是有偷有搶嗎?別一直說誰叫你要做這行、讓人罵是應該的老梗出現!拜託一下~都成年人了、我說的話不好聽、讓人不舒服、 那另一些人面對著螢幕沾沾自喜覺得自已好清高淨打一些罵人話的就高尚了? 居家討論現在跟以前比實質的文章是幾篇?一直二分法、把人當黑五類、討論板應該有各式不同聲音吧? 那為什當有不相容的聲音時會把人叫"蟲" 叫 "畜生" 、搞得這板變成自high堂但我真的不是針對樓主發言、如果造成樓主不舒服 小弟跟你說個對不起、我也說了呀~一起去蓋那仲介布袋 、那仲介真的該死本身是仲介的話 更要注意自己的言論、這句我認同啊、但是非對錯都一應接受不說話、那叫什麼?那大家都成年人了、 更要注意自己的言論 !至於樓主的情況、錢都讓人拿走了、也拿不回來了!直接告較快、資訊不實、權利受損、凹點錢回來也好
黃小宗 wrote:我從菜鳥開始賣的每一間房子,每位屋主買方 "都可以" 當朋友一直聯絡呢 !為什麼不是說我從菜鳥開始賣的每一間房子,每位屋主買方都當朋友一直聯絡呢 !從這句話的語意中就知道他從來沒把屋主 買方 當過朋友當然 誰 "都可以" 當朋友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