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天萬歲 wrote:
那如果本來只有一間房子自住,未滿兩年,
最近名下多了二分之一間房子(繼承來的,兩個兒子各一半),
那我們那間自住的房子賣掉要課奢侈稅嗎?


我在前面(8樓)已經貼了出財政部的回答,你可以再去詳細看清楚.


如果戶籍不在自住那間,要先辦戶籍遷入,

賣屋前再把戶籍遷到繼承來的那間,

原來自住那間一定要在一年內賣掉.


此外,一定要確定本人與配偶、未成年直系親屬名下沒有第三間房子,
才可以免繳奢侈稅.

請教大大

像我於今年一月購入 也同時入住到現在

我是自住 名下沒房屋了

因可能要更換工作地點 屆時就得要賣掉

這樣也會課奢侈稅嗎
請教大大
我朋友有多間房屋.其中一間今年3月購買.他的兄弟姐都成年人.他們的父母名下沒房屋.若將此間房屋辦贈與給父親.再由父親辦戶籍自用入住..然後再由父親出售這樣是否父親不需繳贈與稅??

更正是奢侈稅
冰塊568 wrote:
我朋友有多間房屋.其中一間今年3月購買.他的兄弟姐都成年人.他們的父母名下沒房屋.若將此間房屋辦贈與給父親.再由父親辦戶籍自用入住..然後再由父親出售這樣是否父親不需繳贈與稅??

更正是奢侈稅


雖可免繳奢侈稅,但需繳贈與稅10%(可扣除免稅額220萬)
好歹也去研究一下法規在來發表你的高論...........

冰塊568 wrote:
我朋友有多間房屋.其中一間今年3月購買.他的兄弟姐都成年人.他們的父母名下沒房屋.若將此間房屋辦贈與給父親.再由父親辦戶籍自用入住..然後再由父親出售這樣是否父親不需繳贈與稅??

更正是奢侈稅

Roger0804 wrote:
雖可免繳奢侈稅,但需繳贈與稅10%(可扣除免稅額220萬)
上面本人說法有誤,特此更正如下:

你父親出售時要繳奢侈稅,
根據規定生前贈與(非遺贈),受贈者於兩年內出售會被課奢侈稅


nike138729 wrote:
好歹也去研究一下法規...(恕刪)
多謝指正~~
如果有兩間房子,A持有超過兩年,B持有低於兩年,這樣是不是把 A 先賣掉,再將 B 設定為自用住宅, 這樣 B 賣掉的時候就不用課奢侈稅呢?
賣A又賣B, 那你就要去租屋了.


cathy123 wrote:
如果有兩間房子,A持...(恕刪)
cathy123 wrote:
如果有兩間房子,A持...(恕刪)

A持有超過兩年,賣出時不受奢侈稅規範,所以賣A戶時免繳奢侈稅,
既然A已賣出只剩B,這時名下只剩一戶房屋而且是自用住宅,不管B持有多久,
售出時也不必繳奢侈稅.......

不過要注意的是,所謂名下房屋是指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都要計算在內。

jim_raynor wrote:
if1972 wrote:

小仲介大您好:
有個問題想請教您,小弟夫妻及子女名下僅有一間去年底購入的房子,若在今年六月一號以後想售出(持有一年內),但在出售前會將戶籍遷入內,這樣會被政府課徵奢侈稅嗎!?



會!
因為你沒有去辦理自用住宅登記
遷入戶籍還要記得去稅捐處申請自用住宅登記



依照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第5條
如果【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直系親屬僅有一戶房屋及其坐落基地,辦竣戶籍登記且持有期間無供營業使用或出租者】
並未明文規定要辦理地價稅登記為自用住宅為必要條件
所以只要符合上開免徵條件並遷入戶籍即可免徵奢侈稅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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