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lu0919 wrote:政府規定4%,但你可以跟仲介凹,大間的仲介公司比較難凹,但還是有機會。有些比較沒名氣的仲介,就自己降為2%搶生意 我聽你再講,政府公告仲介服務費用買賣雙方不得超過成交價金的百分之六,這意思是6%是上限,有說一定要收足賣方4%買方2%嗎?不要誤導大家!房子自己賣又如何,仲介不過就是有配合的投機客,可以轉手賣出藉機再拉高房價罷了
以我剛賣屋的經驗來看你得看公司有品牌的仲介公司都不太讓人砍4%是死價格~ 政府真是害人不淺規定啥最大額度~ 人家就用最高來收而且一開始簽委任約時就要說清楚講明白事後要砍仲介費,粉難~~~~~~~~畢竟攸關他們獎金多寡誰願意眼前的大餅被人硬生生縮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