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求助 不動產買賣問題

因為你們房子已經賣了..

仲介這筆前看來勢在必得...
要是你家還有好幾間等著賣, 他應該就會只拿你1%.....


沒有用寫的我看你們也很難喬...
除非你們有人又有閒可以跟他上法院, 調電話紀錄來玩....
賣方賣屋可以使用委託授權書裡寫服務費的收取百分比.那買方呢...
如果他不願意付足2%的服務費,他該如何保障自己的權益呢?寫在要約書裡嘛.
還是另外寫一份證明的文件

powerspot wrote:
賣方賣屋可以使用委託...(恕刪)


還有一張是買方委託確認書,上面會寫明買方的服務費金額或比例,這張賣方是看不到的,因為上面沒有跟賣方相關的資訊。
看來
法律是對仲介有利的
買賣雙方若未一開始就白紙黑字寫清楚就向仲介委買/委賣

最後吃虧的往往是自己

各位鄉親啊
血淋淋的例子擺在眼前

請千萬要注意阿!
有沒有買方的電話,

找第三者打電話給買方,

告訴買方這房屋風水不好,XX...不好,...


有朋友被這招玩過!
中計了 這社會 嘴巴講的都沒用 白紙黑字才算數

跟仲介 打交道 任何細節條件 都要白紙黑字,口頭答應都不算數, 這不是一般做生意的誠信適用,因為你這輩子應該只會應他做一次生意...就宰你一次就夠了

仲介買賣契約 程序 各式各樣的買賣家都遇過,寫到不想寫了 熟到不能再熟了...
一般人你一輩子有機會寫幾次嗎?

現在約簽了 只能認了...賠償虧更大

因為書面資料都是仲介方贏~

所以,要提出一些當初為什麼會同意600萬出售的(經紀人)說法
會有邏輯,譬如 原來的仲介費是 : 650萬4%是28萬 實收約622萬

600萬收1% 實收 594萬
600萬收3% 實收 582萬

當初是否有寫些計算式 小紙條 都可以做證據~

先依協調,也許 各退一步 2% ,此時差6萬,請律師告也差不多

若還是不行,訴之媒體,重點要有相關佐證!

雖然白紙黑字,但是名聲比12萬重要,每年廣告就不止了~
而且訴訟不一定會輸喔~法官通常會判消費者贏~

我仲介朋友有專任約,屋主售與別人,還是告輸!

PS:很多手段都可以逼仲介認帳,譬如到公司去抗議,假日到他公司坐,一直說~~~~
假日是帶看重點!找更高層級主管~加盟總部,客訴!壹週刊...

切記,不要默默承受,因為這是對方答應的,不是我們硬坳! 會吵才有糖吃,會演才有效果!
敗就敗,人生的目的就是敗到最高點,不過要先賺錢才能花錢喔!
我也賣過房子,簽約前跟簽約後的嘴臉是180度轉變的,千萬不要相信口頭上的承諾

takayamah wrote:
我覺得分兩部分來說:

1.買賣契約是買賣雙方的意思合意,如果你不賣,就有毁約之疑,"買方"可以向您求償。

2.佣金%數有落差:這是你跟仲介的關係,不是買賣合約的內容(除非有但書),否則依委託書內容處理。口頭上的表示,除非您能提出證明,仲介答應你母親的條件,否則你母親是理虧。仲介可依委託書上處理。

3.如果沒簽賣屋委託書,你母親又不賣?可以跟仲介灰,但還是不能損及善意第三者的權益(你房子還是得賣,不然就毁約)。

...(恕刪)


>>>

+1


哇奔狼 wrote:
仲介在簽完約之後才拿...(恕刪)


現在還有人相信口頭協議的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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