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買社區車位的人可以主張有分攤地下室公設,所以要停機車嗎?


tnt9999kg wrote:
地下停車格 建商在規...(恕刪)

管委會想要在地下停車空間另增劃設停車格,需要依據哪些法條才能符合相關規定,因為增畫停車格應該會與原建築圖有所差異,這也需要報工務局審核嗎?

屯積汽油並非好事,但是如果不超過管制量,車內放置汽油有方法可管?
汽油係屬於「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第4類易燃液體之第1石油類,其管制量為200公升,故如果儲存達管制量也就是200公升以上之汽油,其放置場所之位置、構造、設備及安全管理,則應符合上開管理辦法規定。
六羽 wrote:
若不畫出機車位
就去檢舉違建
馬上就通過了...(恕刪)

然後社區就一團亂...
檢舉人被當惡鄰居...
買房前就該想好的問題,
買房後才唉唉叫,損人不利己啊...

joy0325 wrote:
管委會想要在地下停車...(恕刪)


這要問問建築師事務所 是否可另行規劃停車格位 程序怎麼走 才可以合法

我覺得沒那麼容易 因為還有分管協議書的問題 若重劃後車位數不同了

差異數的車位產權如何定 使用 收益 怎麼算

公寓大廈內只要卡到消防逃生 公共危險的檢舉都容易成案 管委會也都會積極處理
樓主說:『沒買社區車位的人可以主張有分攤地下室公設,所以要停機車嗎?』

按照你說法,你們社區沒有規劃機車停車位,機車都是停在自己停車格內
跟我們現在住的社區一樣,沒買車位或停不進去的停外面

他主張有分攤地下室公設,他分攤的只是水箱、變電室、發電機消防間、樓梯間
買車位的人才有分攤車道,況且每月還要多繳管理費分攤電費,他那樣主張可以停,
誰要花錢買車位?有車位的人當然不會同意別人來停機車,會造成進出不方便。

你們是新社區也許有規劃機車位,也許被建商挪為其他設施,可以去調圖查查看,
但也不可能每戶都有,如有,那就要開住戶大會來決定使用辦法,也不是誰先主張
就可以先停。

tnt9999kg wrote:
這要問問建築師事務所...(恕刪)

分管協議書還好處理,全體住戶表決同意下視為作成協議,內容決議為中籤者使用即為分管,目前較想瞭解的是管委會如何合法增設停車格?
joy0325 wrote:
管委會想要在地下停車空間另增劃設停車格,需要依據哪些法條才能符合相關規定,因為增畫停車格應該會與原建築圖有所差異,這也需要報工務局審核嗎?

小弟社區有劃線臨停車位許多年...但去年不知為何被社區住戶檢舉此為私設車位...後來果真工務局來查處認定是私設....最後管委會走了一些程序來申請合法劃設....詳情程序另請有專業的大大分析告知囉....

joy0325 wrote:
管委會如何合法增設停車格?(恕刪)


如果我處理的話 我會問原建商 他們對自己建案資訊比較透徹

且有建築師 或配合的建築師 相關程序 法條 成本都會比較精準
一定有機車位,沒有就是建商娜去做他用,請向縣市政府公務機關檢舉,我強烈建議一定要檢舉........
否則建商是學不乖的,然後住戶本身的權益也受損。
舉個例子好了
樓梯間你也有持份
請問可以放置私人物品嗎?
有多少騎樓是一樓住戶的,可是也不能停車也不能擺東西,何況是社區地下室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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