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虎先生 wrote:南部老家要給生活費(我是獨子,父親早逝)一個月3萬*12=36 給生活費可以理解啦,可是老母親一個月要三萬?南部如果只是民生需求,需要到一個月三萬那麼多?我媽在台北,一個月退休俸約二萬五,也沒跟我要求要生活費啊?不過我還是會給一些,但也沒要到一個月好幾萬。
Y1971U wrote:那要看每個人及家庭的...(恕刪) 南部老家要給生活費(我是獨子,父親早逝)一個月3萬*12=36住南部的阿姨說:北部兒子要讀書跟生活費用還有把馬子(聽阿姨他說是獨子而且還三代單傳) 一個月18萬*12=跑路
小弟年收入略高於版大的數字, 在內科工作, 租房子在公司附近, 坦白說, 內湖房子我真的買不起,現在只能看很邊陲地帶的房屋, 像是汐止, 淡水之類的地方,現在的房租每月1萬8,即使買 1000 萬以內的房屋,7成貸款, 每月房貸依舊要 3 萬大洋左右,連付 20 年,這樣想就會覺得很不值得, 本來想說乾脆退休之後回中部住, 反正家裡有房有地, 生活品質與機能都還可以, 回去蓋自己想要的房子就好, 不過老婆岳父母還是會想有個房子, 遲早還是得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