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ephen02 wrote:
你想看一間房
代表的是你對那間房有興趣
如果你對那間房有興趣,就有可能買那間房
如果你以其他的管道買了那間房
那他們就會少掉一個業積
所以,基本上對那間房有意願的人
如果不是他們的客戶,那就是他們的敵人
為了杜絕你用其他的管道買到那間房
最好的方式就是讓你簽下"可以証明你曾經由這家仲介帶看過"的資料
這樣
未來如果你不經由他們買到這間房
他們一樣可以像你索討"仲介費用"
而保障了他們的業積
如此一來
你若不經由他們買房,你也別想由別處買這間房
要不然,你就要付出代價........
小心,別亂簽東西.......
原來是這樣喔~
難怪之前跟某一位仲介去看一個有租約的房子的時候
那個仲介也要我簽斡旋
不過因為我還沒看屋
所以我們有在斡旋書上面備註:若看屋後不滿意,可以退斡旋(大概這樣描述)
不過基本上~假如買方是透過仲介才看到這間房子~再透過其他管道買這間房子也是不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