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火快炒 wrote:
本來就是空空的停車位!!
那請問是要拆什麼?????
施工期間 如果有搭建的 就會被要求恢復原狀
當然 人家還沒動工 沒甚麼好檢舉
或只是增加移動家具 沒有固定增建的東西 被檢舉了
只會被要求恢復符合停車設備法規即可
但是如果檢舉是在蓋好之後 很可能最後因未關說或是拖延 是有可能拍照存檔無疾而終
但是要是有人使命的檢舉 真的很難不拆的
amitychen wrote:
沒侵占他人或公眾空間、不影響建築結構及建築安全,是不會被拆的,但必須先跟有關單位申請施工核准。
停車空間要向有關申請單位申請變更為主建物當居室
那是不可能被核准的
就像你要申請陽台變更為主建物一樣不可能
lienly2 wrote:
看來似不會被拆.自家整修本來就可.
這就是違建 就像是你現在頂加增建 基本上是即報即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