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賣掉房子 要簽約? 手續費3%合理?

簽約後就按契約 堅持底價 若要求降價 就1%
專任約也不是不可以簽
但是~怕賣到最後變成房子他賣不掉
你又不能自己找別人來幫你賣

您可以只找一家簽一般約,
讓他們有危機意識,有競爭服務才會更好。
建議簽專任約
不要多家賣
哪一天
房子出事了
找得出來誰用的嗎
成交價掌握在自己的手中
三個月一簽就好
這間服務不好下次換間
建議自己上網賣就好囉
4%拿來付你的帶看交通費綽綽有餘
Biggest King wrote:
應該是,最多2%。...(恕刪)

這很難說!且也没有什麼北部和中部或南部行情問題。

北部就已經有不同的規矩,不管是直營,或加盟,或一般該區在地自有品牌仲介。

有没有專任,或多家賣,好處壞處都不一定。

我,內湖那戶,我只用電話向我的"代理人"說我要賣掉,他就辦。
(他昰我的管理公司,房子先前已簽管理約委由他管理出租)
我問他,要不要過去簽授權書,你較好辦事,
他說不用,說只要我暫時別通知其他仲介,意思是專任給他弄。
我說:怎麼搞,我不管,我說你若在12月,没有達到我的價格,我就放出去。
其實,我和他公司的管理約,去年早就到期,我也没去簽續約,他也照常作事,我照樣收租。

合約,有簽没簽,對我不是那麼重要。看人,若人ok,我不拘小節。

我就只丟一句:我要實拿xxxx!

其它什麼稅呀,費用呀,甚至連之後的不動產交昒所得稅,都幫忙算好,你仲介費也自已算好。
你開價多少,怎麼賣,我都無所謂,你能確定找到高於底價,你再來談額外抽成。

人,都是看在利益上,没有所謂交情,没有所謂信任,
你只要確定,你給的夠,他没覺得你虧待他,條件談在前,就可。

這房子才一週,没放廣告,他就透過他的人脈,先找七組人,有三組出價,一組達到我目標價。

賣屋他向我討2%、當年我買屋也是他作仲介,他只討10萬固定(當時成交價1420)。

我有賺到租金,也逹到我賣屋目標價。
他有拿到兩次仲介,管理費,甚至同一屋子前一屋主,下一屋主的錢,他都賺到。

他幹嘛去計較那仲介%數?!這條魚可以回鍋好多次耶。
我們了解他的想法,他知道我們都了解他的想法,我們不會找別人。
有錢,大家一起賺。細水長流,有機會會再合作。

但,多數仲介,一條魚就只想撈一次,要不就坑賣家,要不就坑買家。
没有一定,品牌也保証不了什麼。

樓主要是有閒,可以慢慢賣,那就專任一家,期限自定,%數條件你自定,
(建議一個月一個月放,%數2%,超過目標,那部份再另計成數)
別聽他們說什麼"行規"不行規。
你就一句話:不要就算了。

怕被搞破壞?那也不是你該擔心的。

你只要擺出不急態勢,心頭抓定,別管仲介用什麼話術哄你。

-----------

信義都是直營,最近一個跟我說,他們收4%,且因為是直營,全省都一個價。
我管你那麼多,你們公司的規矩和我無關,不能談,那就別談。
不過買屋倒是可以找信義,除了是1%,其餘是我個人這陣子找房接觸各仲介的感覺。

永慶,就難說了,各家加盟,各個業務風格各有不同,價格也不一定,都可談就是了。
話不投機時,我常一句話丟出去:能不能買,就看厝緣。

其它仲介就不細述了。
Sport X-over for 4 seasons of weather !!?? NO Sport! No X-Over! Only 4 Wheels
行情自已要會估,要自已調查。

若認為自已賣會省,會賣更好,那就自已賣吧!

錢,賺夠就好!別貪多。

也有仲介說我定的目標太少,但我認為我有賺到就好,留給下一手一些空間。
開價合理,詢問度就會高了,買家也不是白痴。

有些仲介就喜歡開高高,明顯就不是要賣的,
我看到這種,我連電話都不想打去問。
如果樓主交給這種仲介,跟你說可以賣高,
你可別太高興,或許他只是拿你當"廣告戶",拉抬行情用。

話說我就諷刺過一家仲介。
他原先開850,我盯著没去問,等它廣告到期。
之後再上架,開750,我打去了。

看屋時我說:你開那樣價格是想放多久,賣家給你專任多久?你是想放到約滿讓這筆佣金跑掉嗎?

這間,嘿嘿嘿,空間還很大。


Sport X-over for 4 seasons of weather !!?? NO Sport! No X-Over! Only 4 Wheels
陳大豐 wrote:
我還是想簽專任約 簽專任約房仲會怎麼搞死我?

該注意什麼事情 專任約上必須多加註一些條款來保護我? 必免房仲亂搞

謝謝!


...(恕刪)


想簽專任就簽巴,明明這麼多歷証可以爬文。

簽了不要再上網說怎麼都賣不掉 :)
分享一下我賣屋的經驗吧
我是一次給五家仲介賣
但是都有給但書
就是我有答應只要有收斡旋
我可以給補一周的專任約
一來有五家賣曝光度一定最高
再來各家有好的客戶也一定會優先帶來
因為房仲之道有其他仲介在賣
她不帶這間也會有別間帶來看
如果他有本事拿到斡旋金
價格上不要差太遠
我會簽一周的專任給房仲
讓房仲加把勁去談
也會跟房仲說要我降多少就是仲介費也降多少
大約一周就用滿意的價格賣掉了

不建議一開始就用專任原因是在於
專任約很容易變成樣品約
樣品約就是帶看樣品讓客戶覺得買不起後再介紹次一級的物件
以提高成功率
所以基本上除非跟房仲是好友
也不打算賣掉
否則簽專任只是說你是佛心來著

jayzhong1975 wrote:
分享一下我賣屋的經驗...(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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