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wi0329 wrote:好奇怪....都沒...(恕刪) K大~改套房沒有違法!!!!只要申請建築物室內裝修審查許可....沒有申請就擅自動工被檢舉就會被報拆或、罰錢...但是申請時必須找個有力的建築師會較容易通過.....詳請請K大看看法規吧!!!
目前還是可以公寓隔套房的,台北市也是可以,只是台北市很麻煩,要申請裝修許可證的話要上下樓層同意書(另一說為整棟樓的同意書),通常業主聽到這段就放棄了...新北市就沒有這條,只是要結構技師的簽證,因為隔套房會增加載重,這條就簡單多了...我也跟樓上的大大建議一樣,頂樓自己住,4樓就可以隔套房出租,以那邊的點的話,應該是8000 UP,尤其又是全新裝修的套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