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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ct111 wrote:
〔記者林美芬/台北報導〕實價登錄上路才兩個半月,已有投資客想出新花樣,利用「作價登錄」來拉高房價。
代書陳坤涵指出,最近投資圈盛傳透過實價登錄作價的手法,例如張先生擁有北市某條路上的房產物件十間,最近賣出一件,廿八坪公寓賣二二四○萬元,但事實上,張先生只是左手賣給右手,且原價僅約一六八○萬元,卻灌水二二四○萬元,並透過官方的登錄系統來「證實」這個交易價的可信度;未來張先生真要售屋時,買方查詢的登錄價就是二二四○萬元,等於全盤墊高手上物件的價格。且依現有稅制,張先生的移轉成本很低,墊高的價格足以讓他未來出脫房產獲利。
陳坤涵表示,這種「作價登錄」方式,比較適合手上物件在同一區域、或是同一棟大樓內的投資客,不適合分散投資或是自住客。
萬一同一條路上的其他賣家(兩個以上,而且是早就入手的屋主,非短線投資客)用一千五百萬賣掉呢?
你以為買方只會傻傻地開高價買嗎? 用接近最高價買不就擺明了當盤子?
買方去查行情一定希望用低於平均價買,有哪個買方會希望自己買的房子是周圍單價最高的?

賣方不想低價賣,一定要賺一筆!

那他就繼續賣吧!買方傻傻地讓賣方賺,自己多背房貸?誰是老大?願意掏錢的才是老大! 大不了去看別的區域.
實價登錄對買方有利,那種用單一物件炒高周圍房價的時代過了.
除非投資客有能力控制同一條街上大部分的買賣.
之前資訊不透明投資客有暴利可賺,現在暴利難賺房貸難借,又有奢侈稅,投資客一定縮手.
議價權會慢慢回到買方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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