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教一個關於奢侈稅專業的問題!!地政士、仲介大大或專業人士請進!!


58820 wrote:
小女子房子在台北,1...(恕刪)


沒被課到算賺到,被課也不過份,我想,妳賣這間房也賺15%以上了。

買一年馬上賣,我想投資心理是有吧,最多沒賺而已,不用操心。
感謝各位大大的回覆

今天早上已經去電國稅局詢問
國稅局回答要看銷售舊屋時是否有符合五條1款的條件
重點就是看"銷售時"的狀況

所以我們可以放心看屋了

感謝熱心的網友們回覆

msiwilliam wrote:
沒被課到算賺到,被課...(恕刪)


這位大大我只是來問奢侈稅的問題,
不討論買賣利得,我說我賠錢賣你心理會好過一點嗎


58820 wrote:
這位大大我只是來問奢侈稅的問題,
不討論買賣利得,我說我賠錢賣你心理會好過一點嗎


妳賠錢賣,我怎麼會比較好過?

我只是想,投資有風險,賺錢,恭喜妳,虧錢,買教訓,只要自己決定了,就歡喜去承受就好....

我的重點,就算賠錢,也不用太難過,賠不了多少.
藉由這主題,我也想要請教一下版上專業人士奢侈稅的問題,
我朋友有一間房子在台中出租已經十年了,但人在台北工作,這十年都是在台北租屋,今年初買了一間小套房,也辦理了戶籍登錄自住,後來不喜歡這房子想要賣出,不知道這樣是否會涉及到奢侈稅的問題?
先感謝了!

rongmars wrote:
藉由這主題,我也想要...(恕刪)


哈囉~
我幫你問了
若賣得是台中的房子不會有問題(超過兩年)
賣的是台北的會喔!!
To 58820 , 謝謝你阿!

今天打了電話去國稅局問,得到的回覆如你說的這樣,雖然朋友這間套房是辦理登錄戶籍不到一年且真的是自住,另一間台中房子出租超過兩年也有繳稅,但名下房子就是有兩間,所以賣出這間不滿兩年的自住套房,還是會被課奢侈稅,唉,真的打到有需求想要換屋的自住客。

從頭到尾一直強調要完全吻合下列全部要項才可以,
第五條(非屬特種貨物之範圍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屬本條例規定之特種貨物:
  一、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直系親屬僅有一戶房屋及其坐落基地,辦竣戶籍登記且持有期間無供營業使用或出租者。
提醒一下,記得要"辦妥戶籍登記"喔,確定目前戶籍有在這一間房子裡!

msiwilliam wrote:
沒被課到算賺到,被課...(恕刪)


真正有賺錢的人是不會來01說他賺多少賺多少的
了解嗎?

多此一舉的政策, 先繳後退.

得分後衛 wrote:
如果你新房子還沒過戶...(恕刪)
賣SONY W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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