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Bo飛天 wrote:
花養老金一回事,繼承...(恕刪)


這裡的拍賣應該是指強制執行的拍賣,但前提是銀行要先假扣押.

如果欠錢的兒子拋棄繼承,銀行可以聲請因有損於債權而行使撤銷權(Sorry,不是代位權),對兒子的財產假扣押,如果該兒子還是還不出錢,就可以強制執行進行拍賣.如果兒子趕快脫產,銀行可能就沒辦法了.

或許可以建議其他兄弟將這位卡奴兄弟的潛在應有部分買下,看能還銀行多少是多少,或許比較沒有爭議.

PS:純討論,或許也可以請教更專業的律師.
My Flickr: http://www.flickr.com/photos/64443905@N00/sets
兒子趕快脫產,銀行可能就沒辦法了 => 您是指兒子正當繼承,經由買賣程序後,名下無任何財產?...

回:當然要向法院申請(3個月內)並準備繼承表及同意書及其他資料,辦理拋棄繼承.
ccchangb wrote:
兒子趕快脫產,銀行可能就沒辦法了 => 您是指兒子正當繼承,經由買賣程序後,名下無任何財產?.


我指的是銀行還沒行使撤銷權(Sorry,不是代位權)或提起強制執行之訴前,該兒子名下無財產.
至於要如何名下沒財產,我就不多說了.
PS: 在民法759條規定下,老先生一死亡的當下,繼承人就取得了繼承,登記只是為了以後要處分才需要.
另外現在如果要辦拋棄繼承,是要到法院辦理的,不是兄弟間說說就算數的.
拋棄繼承,須在知悉得繼承之時起,三個月以內為之。如已逾三個月期間,就不生拋棄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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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ejoekuo wrote:
這裡的拍賣應該是指強...(恕刪)


根據最高法院73年第2次民庭決議的結論,就算繼承人拋棄繼承,有害及債權人的債權,債權人也不得撤銷。

因此,銀行應該是不可以聲請法院撤銷,所以假設今天這位欠錢的兒子名下早已無財產,又已辦妥拋棄繼承,這時銀行應該是沒輒了?

話說,小弟我對強制執行法實在不懂,想請問一下,單純的金錢借款,沒有設定抵押權,後來債務人不還錢,那麼債權人是在取得執行名義之後,去查封拍賣債務人的財產嗎?

如果是,那麼有沒有設定抵押權不都沒差了= =????
感覺有點呆的問題....
我想問題很簡單也很困難

第一.拋棄繼承,前提是負債大過於資產,才會行拋棄繼承

第二.法拍也是你們這幾個共同持有的人擁有優先購買權力

所以先了解那個人的負債是否多過於資產

如果是說服他拋棄繼承以免一粒老鼠屎壞了一鍋粥

胡說八道,聽的人還點頭稱道。
專業問題就別在這吧。
這是打屁,殺時間的地方。
上面有些有錯誤
就我了解的打一下,有錯請再指正
1.拋棄繼承,須在知被繼承人死亡三個月內為之。超過時間,不得辦理。
2.如果沒有辦理拋棄繼承,就算沒有辦理過戶登記,一樣有所有權。
3.債權人可以代位幫債務人辦理繼承登記。
4.此債務與繼承人有沒有擔當連帶保證人無關。而是債務人名下有繼承到財產,就可以被查封拍賣。
5.依實務經驗,就算所有權人其一被查封拍賣,被查封的持分也只是該人所有權的部分,並不能全部查封拍賣,所以這種通常沒有人會去買。
6.建物部份,其他共有人是不能主張優先承買的,土地才有優先承買的問題。
7.查封不一定要先假扣押,只要有執行名義就可以查封。例本票裁定、確定之支付命令、判決等....。
會.被拍.
--
除非你替還清債務才能不被拍,但是被假扣押的東西不能簽契約

兩個要憑良心.
---

就算是優先承購權也是要走拍賣

看賣出的最高價是多少後,才會能行使優先承購權

外人買下一部分後,就會開始亂了
想繼承的人湊個幾10萬現金...

然後跟他說:我們湊這一些錢跟你買你應繼承的部分,麻煩請先去辦理拋棄繼承,如果你不要也可以,但如果你不辦理拋棄繼承,一繼承後銀行馬上來請求設定還錢,你一毛都拿不到...而且還少了這一桶現金...

一定可以談的啦...

欠錢的人最會算了...

除非你拿出的現金跟繼承的資產價金差太多了...

如果他獅子大開口...

那就賣一賣分現金吧...

吃虧的絕對是負債的那一個...

因為他一毛都拿不到...


kind regards wrote:
想繼承的人湊個幾10...(恕刪)

假設這房子有五個人一起分吧

房子價值五百萬

一個人大約是一百萬 我是覺得另外四個人湊夠六七十萬給他

請他放棄吧 打個折不為過吧

老先生三百多萬都被他花光

他現在還可以拿到現金算不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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