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地解決...

六羽 wrote:
不知小弟尿急時能去上嗎
忍忍忍
前年看中一間屋子,刷了訂金
不過對方說7日內有考慮期,不喜歡也可退
對方一直說這是乙工用地,但已在變更中,近期應該可變
然後說幾天內要請律師跟買方簽什麼同意書
這點讓我感覺有異
後來回家上網一查,根本沒有乙工變更成功的
隔天當然就退刷了
應該是每案罰幾十萬吧

真的是不痛不癢
一個建案罰三十萬
不到半坪的價錢,根本不痛不癢

louissvs wrote:
就地解決......(恕刪)


原來文才哥都是這樣解決

難怪老是有股酸騷味在你身上


文才哥粉絲俱樂部開張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7&t=3707171&p=1
得分後衛 wrote:
一個建案罰三十萬不到...(恕刪)


其實應該比照美國 Lanham Act 中的不實廣告, 依據獲利的比例原則, 請"受害"(註1)的消費者集體求償, 最高可請求損害的3倍賠償!!
求償對象可包含建商+發照者(也就是政府啦!)
如此一來, 應該才會有嚇阻作用!!

不過, 理論歸理論, 台灣往往都是法律條文一回事, 執行成果另一回事..."立法從嚴, 執法從情"!! 這好像已經快便成立國精神了!!

(註1)前提是, 消費者"並不"知情工業住宅...
可是, 若不是"貪圖"價廉(雖然未必物美!)...怎麼會去買買買呢??

所以也是共犯結構的一員...
I disapprove of what you say,but I will defend to the death your right to say it
我很好奇,既然台北是認定工業住宅可以開罰
那幹麻還核發建照

一邊讓建商蓋,一邊又罰錢
難道不知道罰的錢都會被算進去售屋價格嗎
既然要這樣,那工業用地就不要發建照就好了阿

這一看就知道是張教授的新招
一整個就是前後矛盾
一邊要低價屋,卻找價格稍微低一點的工業宅開刀
一邊要供給量提高壓制價格,卻又變相阻止工業宅興建

要嘛就全面停止核發工業用地建照阿
不要老是搞一些無聊的假動作
最後還是只有被拆穿蓋火鍋的份而已
maxboss wrote:
我很好奇,既然台北是...(恕刪)


那應該是申請蓋宿舍還是工廠的建照吧! 不可能是住宅的建照
通常都會再請住戶簽二次施工同意書, 使照下來再二次施工

我覺得建商應該沒在笨, 當初一定有讓住戶簽同意書之類的文件可以規避責任

另外我幫多頭想好了
工業區不能蓋->供給變少->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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