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htai5555 wrote:有鑑於之前差點買到凶...(恕刪) 問鄰居或者當地鄰.里長最好.我自己就遇到熱心的鄰長太太在我看屋的時候跟我說裡面躺過兩個.問警察也可以.但如果超過10年以上就查不出來了(除非老管區)
我之前有問過刑警的朋友,自然死忘,自殺和意外死亡的事發地點,在開立死亡證明書建檔的時候,是依當事人戶籍地址登記除非是他殺的刑案,案發地點才會記錄在死亡證明上簡單的說:自殺或意外死亡(例如瓦斯中毒),在警局和法院是不會查得到紀錄的,這是台灣凶宅滿街跑又很難察覺的的原因了!
坦白說...問鄰居也不見得有用!!以小弟住家附近確實有某戶發生過非自然事故!!十幾年來...多少會有想買房的人來詢問過,但....從沒人想擋別人的財路!SO....現任屋主倒是住的很開心!而我們這些鄰居看人家都買下來了,況且也住的開心,實在沒必要去多嘴告訴他發生過啥事!!題外話...平日鮮少有鄰居主動去他家串門子聊天!搞不好他老兄心裡也有個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