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小春2525 wrote:斡旋單上你有加貸款這條但書嗎?有的話買賣契約書上當然可以加 我問消保官跟律師.....他給我的完整答案是...若是斡旋單上沒有註明沒關係!但是在簽約時若有貸款疑慮時,務必加註這條款....因為有過太多案例...仲介的天花亂墬造成後續的處理訴諸公堂..
:戀戀: wrote:我問消保官跟律師.....(恕刪) 請務必寫清楚是哪種類型貸款是單純房貸還是有關房子的貸款(信貸、一胎、二胎等為房子貸款)銀行利率也要留意之前為了買房子的事情也鬧得很不愉快出了任何事情!!仲介只會認合約內容!!而你簽約的對象是房仲絕對不是屋主這點請務必認清!!!!!!!
:戀戀: wrote:剛剛仲介傳來消息.....他要去跟屋主協調看看.....看是否能加成如果貸款成數不到7.5折..訂金無條件全歸還,但!到簽約這段期間....仲介依然可以帶別組客人看屋,甚至是成交價比我們高,我們必須無條件放棄此份合約....我感覺我快翻桌了! 仲介要去幫你協調加以上文字..哪裡不合理了?你要保障.屋主也要保障.以上條文很合理阿?萬一你貸款審核2個月最後因為你的問題而無法貸7.5成...那屋主等你2個月豈不是傻蛋?這種問題為什麼斡旋時不提出來呢?至少要讓屋主知道你有此需求..再來考慮賣或不賣吧!我曾經也加過此條文~但過屋主也加了貸款審核限期5天.5天過後此合約失效!因為不只我要買.但是我先跟屋主談的.所以屋主還蠻OK的.但也只給我5天搞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