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應該是不會包含2戶的, 因為中國人有那種"起家厝"不能賣, 但住起來又不舒服, 而且有的不在工作附近, 因此買一間自住, 再有一間少用又不能賣的, 這種應該是可以不用加稅比較合理但如果3間(含)以上的, 我覺得就真的算有錢人了, 財政困難, 多付點錢應該是對他們影響較不大
我們的政府真的很腦殘,搞不清方向,持有兩戶以上房子是罪人?該做的事蓋真正便宜交通也方便的國宅給沒有房子的人買,而不是用租的,真是夠了,看新加坡,一樣的地方有豪宅,也會有國宅,別再亂搞了國民黨,二代健保已經夠爛了,倒一倒比較快啦,
腦殘政府一直想偏方,中華民國快滅亡了成本墊高的下場就是租金調漲有多間房產的夫妻加上兩個小孩,一共可以有四間房不用多付稅金你還看不出來嗎?這麼多年來政府都在假打房,真課稅要不打房也行,應該要增加國民所得但卻所得確倒退。
法案不可能通過啦立法委員自己的不動產都在比多的有可能讓自己課稅嗎不過話說擁有3戶的人也很多啦他們情形是一戶是繼承而來沒有價值的祖厝一戶是純自助用途的房子一戶是做生意或工作室用途的房子這樣就三戶了~~也要課稅一堆人準備上街頭科科我認為要四戶以上才課稅比較合理
凜烈 wrote:法案不可能通過啦立法...(恕刪) 所以你說了算??這版發言下來就知道每個人都為自己想更何況掌握法條生殺大權的立法委員?可以想見 最後又訂了一個有配套措施 不倫不類的雞肋法令出來........對就是對 錯就是錯 真要公平正義法令一旦通過該怎麼做就怎麼做 不要再有什麼但書...不然這個立法院也可以關一關丟去填海了....更嚴格來說 這個機構就是一個共犯結構私人利益絕對凌駕國家利益之上人家怎麼關起門來搓湯圓喬事情......你根本看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