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淮南說,在日本東京買房子買30坪就是30坪,但台灣買30坪只有20坪,還要扣掉公共設施

彭淮南下臺
jello99312029 wrote:
少一字 , 無意冒犯...(恕刪)

kwiki wrote:
日本香港 買房都是...(恕刪)


雖說羊毛出在羊身上~
不過至少容易計算&理解~
也比較不容易被無良的建商給欺騙~
支持"實坪計價"啦~
一開始聽到也很氣憤

但是老師一語突破盲腸.......

你賣房子的時候,公設有沒有算錢賣阿?

所以沒差拉!!

kwiki wrote:
惟獨臺灣 真是世界奇蹟
政府也知道公設 就是圖利建商 就是不願意面對問題
連面對都不敢了 哪還有臉去解決


看來房價跌不下來了
可是不是幾年前,映像中已經立法
賣屋都得扣掉公設 用實坪計算嗎?
其實也要看當地習慣

例如香港, 一直以來也是以建築面積來計算樓價..
不止公共設施, 連大廈外牆的厚度也計算在內.
只是這 1~2 年, 政府才立法規定要用實用面積(房子內可見面積)來計算


所以, 原來 7000 元一平方尺的樓價
突然變成 12000 元一平方尺
事實上, 所有公設還是一樣計算在樓價內, 沒有變
結論是, 地產商沒有賺少了.


但以實用面積來計算是否更好??
香港就是一個例子
幾十年來, 都是以建築面積來計算樓價
突然改成實用面積, 很多香港人反而不習慣.
大家不要太天真了,政府不可能真的打房,
打房豈不打斷了官員们的財源之一.........,
只要台灣的政治生態不變....台灣的房價就沒救...
趙老大都說實話了,台灣經濟只剩房地產,房地產倒了,GDP就沒了。
fsvbzq wrote:
不過至少容易計算&理解~
也比較不容易被無良的建商給欺騙~
支持"實坪計價"啦~

支持"實坪計價"

我補充一下當初建商怎麼用虛坪這手法來迷惑我們

假設我家地坪25坪,建物權狀75坪、實際可用100坪
建商說日後新蓋好的房子原屋主分得權狀100坪
附近的新建案,假設公設比35%,每坪賣40萬
建商說我們原本值75坪*40萬=3000萬
蓋好後拿到的值100坪*40萬=4000萬
所以我家賺了1000萬

如果上述改用實坪來計算,看看會怎樣
附近新建案的實坪值40/0.65=61.5萬,這還是只扣公設而已
如果連附屬建物都算進去,那附近新建案的實坪大概是40/0.6=66.7萬
用權狀坪數算,我家值75*66.7=5002.5萬
1F店面以及不在權狀裡的實坪價值還沒算喔
如果加計1F店面的價值,那7000萬也有了
建商說:我們的建築物老舊,不值那麼多錢
那100坪*10萬(建物成本)=1000萬,建物當做0殘值不過減1000萬
所以馬虎算個6000萬好了
可分回的東西用實坪算:100坪*0.6*66.7=4002萬
所以我家虧了2000萬

由上述例子可以看到,現有的虛坪作法,對建商多好用啊!
計算小老百姓的舊屋價值時,可以低估其價值
然後分給小老百姓新屋價值時,又可以高估其價值
本來虧了2000萬(以及1F店面的租金),還可以被建商說成賺了1000萬

如果提到最關鍵的一個問題:
我們可用的實際空間從100坪變成60坪,對我們一點好處也沒有
建商竟然可以說:但你家拿回的房屋價值增加1000萬啊!
如果你們喜歡住透天的,就把分得的賣一賣,再拿去買別地方的透天

大家可以看到,以上的話術很大程度的建立在以虛坪計價這一個作法上
那會不會有人被這話術騙了?當然有!
部分簽下去但後來覺得上當了的鄰居,可是很希望我們挺住不要簽啊
後來建商不停的給我們加碼,但我家就是不想跟這種喜歡拐騙的建商交易

加碼的過程中,建商曾跟我們開過一個價碼:用土地每坪250萬購買我家的地
250萬*25坪=6250萬 <-- 跟用實坪來推算的價值差不多
顯然用虛坪來計算時,小老百姓不管是賣屋、還是買屋,都非常的不利
改用實坪計價時,就算不是很懂相關資訊的小老百姓,也能算出較公平的數字

還好我鄉下地方,買房子是算建照上的建坪

什麼公設,公用道路都不用算

不過就是說個總價,大家加加減減,合就買了

買了這個家,建坪一坪大約快10萬,雖然有點貴~

不過買都賣就算了
Cyc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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