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要搞財產贈與節稅 標準作業程序是父母用一個價錢比(土地公告現值+房屋現值)稍高的價錢進行轉移這個價錢會比起市價低很多 但是絕對高於2萬2很多就可避免於稅捐機構來查察的麻煩了 不曉得有沒有問過代書阿?但是如果房子的價值的確夠便宜 就算有查到實質贈與的行為(低價出售)但若父母的當年贈與的免稅額還夠的話 也是沒有辦法裁罰父母甚麼的頂多補補契稅這類的規費罷了財產交易所得稅是另外的問題 倘若小孩終身不賣或是幾十年後再賣那財產交易所得稅就不見得影響那麼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