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二戶以上慘了! 快跑喔! 房地合一


alanw168kimo wrote:
持有二戶以上慘了! 房地合一
賣房子所賺的錢,必需納入所得稅,例如 賣房子賺600萬 明年所得稅最高45% 如年收入100萬
必需繳700*0.45 = 315萬 (稅金)
手上有二間以上房子的人一大堆,你慘了喔!


邏輯有問題
例如 賣房子賺600萬 明年所得稅最高45% 如年收入100萬
必需繳700*0.45 = 315萬 (稅金)
那還賺385萬簡直賺翻了
更何況還留了持有年限全家分戶持有公司法人等一大堆後門

pingfan2004 wrote:
租金漲你不一定租的出...(恕刪)


+1

都買不起了 還加價~~~最後 只能變出租了~~ 這樣市場出租量就多了~

那出租行情 就請看官 自行判斷了 哈


Gundam-00 wrote:
+1都買不起了 還加...(恕刪)


這幾個月觀察
大台北租金都在持續上揚
之前是一坪1000
現在都快突破1200了...

個人覺得租戶近幾年來被政府玩
真的很可憐...
台灣未來大台北地區應該都會像國外一線城市一樣
討論的都是租哪裡比較好,不會有人說想要買了
本人所有言論出於自編小說,純許虛構 勿認真,認真你就輸了

dennis10 wrote:
之前是一坪1000
現在都快突破1200了......(恕刪)


租金漲 跟租的出去有關係嗎?
之前房價也是一直漲 但是有賣的好嗎?
alanw168kimo wrote:
持有二戶以上慘了! 房地合一

賣房子所賺的錢,必需納入所得稅,例如 賣房子賺600萬 明年所得稅最高45% 如年收入100萬

必需繳700*0.45 = 315萬 (稅金)

手上有二間以上房子的人一大堆,你慘了喔!...(恕刪)

我猜樓主應該沒有繳過5%以上的所得稅,因為你沒有扣除累進差額,才會出現315萬的稅金。而且700的所得扣掉一些扣除額,你的稅率不一定會到45%。
而且你的另外一間沒有賣的房屋,獲利一定超過600萬。所以才不會考慮賣掉的這間,不採用自用住宅來申報。
asereter wrote:
哪裡慘......
我現在租屋房子,房東說政府要課稅,所以租金漲1成
五年前我房子買310萬,如果我要賣時賣410萬
賺1百萬
政府要跟我收45%所得稅,我相信不少人會把這45%直接再加在售屋價格上的
...(恕刪)

賺1佰萬怎麼會有45%的稅率?你是活在北歐還是在北韓。
aoc987 wrote:
我猜樓主應該...(恕刪)

樓上正解,
所得淨額超過1000萬才課45%稅率

alanw168kimo wrote:
持有二戶以上慘了! ...(恕刪)


沒什麼好怕的,繳40%稅是很值得高興的事,
這是國家對我能力的肯定
繳的多賺的多,沒房才慘,快去買吧。


alanw168kimo wrote:
持有二戶以上慘了! ...(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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