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沒有買賣方專屬房仲???

對於別人的案子,房仲希望有買賣方專屬仲介,因為可以分杯羹。
對於自己的案子,房仲希望可以雙方代理,因為通通自己撈。
講話太直接請多多包涵,沒有針對誰,千萬不要對號入坐。
公權力規定仲介收佣合計不得超過6%。
仲介標準回答是買方2%、賣方4%。
也許這是其中一個原因吧!
目前仲介不願去講價,大概是因為前一波大浪,口袋沉甸甸,所以寧願花三個月成交一案拉高價。
又或許是被特種營業稅套住的屋主不少吧。
多接觸幾個房仲

其實你就內心會有感覺

這個業務是站在屋主立場比較多

還是站在買方你這邊比較多

丟一下問題 多聊幾分鐘

從肢體語言還有話語中

就可以感受的到

多接觸幾個試試看

如果怕嫌麻煩遇不到

直接找業績看起來好的紅布條多的 (但不要找最好的)

機會應該比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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