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per vera wrote:
目前房下是我的名字,...(恕刪)
建議找代書問一下會比較清楚
上述網友所說已經很清楚了,首先,契稅是一定跑不掉的
而和房價相比,這條算是小數目吧
買得起房,卻認為轉移的契稅很貴?有點怪怪的
另外,關於繼承,除了上述網友所說,可以先提出"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意即,假設房屋總值1000萬,夫或妻可以先分到一半500萬
之後,剩下的500萬,才由其他繼續人來分
若沒小孩,只有父母,那父母可合分1/2,即500萬的1/2=250萬
而先生可以分得1/2=250萬
所以,先生總共可以分得1/2+1/2x1/2=3/4(750萬)
再加上遺囑,若全留給先生,但有特留份(即應繼分的1/2)
若以上述假設房屋總值1000萬,那父母原本應繼份是250萬
但有遺囑,所以父母就可得250萬的1/2=125萬
那先生就可以得到875萬
最後,還有一條關於夫妻財產的法條如下:
適用法定財產制之夫妻,應確認婚前財產與婚後財產之範圍。
不動產以登記之時點認定,如不能證明為婚前財產或婚後財產時,
法律先推定為婚後財產
這部份不曉得有沒有幫助?
以上,若有誤還請大家更正,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