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板特區開放空間任你逛

這干政府何事
本來就該去找建商 ~~
建商再去找拿他錢的政府官員

消費者 -> 建商 -> 不孝官員

消費者的上一層是建商 所以第一步是去找建商 不要弄錯人了 ~~
付錢給誰就找誰 ~~

建商 付錢給 不孝官員 出問題當然也是找官員 難到找消費者嗎?

vic0923 wrote:
應該告的其實是新北市政府為什麼會核可使用執照?
好笑的是明眼人都看的出來大廳是開放空間這種鳥建築是不應該的
但是官商勾結還是發給建照跟使用執照...(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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