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udecharly wrote:
很好奇為什麼這麼明顯的"詐欺"行為為什麼在法律上能站得住腳?
而且看起來建商普遍都會這麼做
她在合約上寫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告訴你------你買的房子公設(共有部分)包含車道喔!!!
你願意買,怎麼會有詐欺??????
所以 我說, 預售契約一定會寫.
其實不是建商有問題,是買房子的人有問題!!
1.公設比33%,你為什麼要接受???(如果40%都有人買,以後或許就會變成40%了)
2.公設價格這麼高你為什麼要接受???
3.雨遮要算錢你為什麼要接受???(做塊水泥板子一坪成本要3萬嗎?還賣你30萬?)
4.預售雨遮不算錢,轉嫁到室內(主建物)價格,你為什麼要接受???
5.買房子為什麼只相信數字(登記面積,預售面積),卻不相信你的感受(房子的實際空間)???
以上你都接受,建商怎麼會不賺你的錢??
房子買賣的資訊,其實政府要求的很嚴,所以一定很足夠,
而且這些資訊明明很簡單也很清楚,但是買的人往往一頭霧水就買了.
我就很奇怪,車子的規格其實比房子還難懂,
買車就會搞的很清楚,為什麼??
有人以為公設不登記就沒事???怪政府為什麼公設要登記???
明明白白告訴你,都會被呼巄,
不登記,那只是讓那些白癡以為眼睛閉上了,魔鬼就消失了罷了,
那是被騙了還不知道.
JIN DER LAND OFFIC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