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有族 wrote:那還真的遇到太多仲...(恕刪) 服務費越多,房仲就會越有動力告上法院。至於服務?5萬的服務費跟50萬差別只在於會不會上法院而已,其它都一樣。不給殺就代表沒買方,若有現成買方,就算0.5%的服務費也會賺。房地產只有賣方要貴、買方要便宜、房仲要賺錢這三樣是真的,其它都是假的。房仲一定認同我說的,除非他不要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