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蛇革命吧 實現居住正義 若打造 非營利 類591 房屋自售網 可否打趴現有房仲體系


富有族 wrote:
那還真的遇到太多仲...(恕刪)


服務費越多,房仲就會越有動力告上法院。
至於服務?5萬的服務費跟50萬差別只在於會不會上法院而已,其它都一樣。
不給殺就代表沒買方,若有現成買方,就算0.5%的服務費也會賺。
房地產只有賣方要貴、買方要便宜、房仲要賺錢這三樣是真的,其它都是假的。
房仲一定認同我說的,除非他不要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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