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稅時機在於出售時,你沒有要出售何來有特種貨物及勞務稅的疑慮?

aoc987 wrote:
持有未滿二年有出租...(恕刪)


樓主並未提及出售怎麼會有奢侈稅的問題?!另外奢侈稅是以實際售出總額包含稅額外之一切費用,

怎麼會用面積比率來計算呢??不曉得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規定在哪條?!
dinowei wrote: 怎麼會用面積比率來計算呢??不曉得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規定在哪條?! ...(恕刪)



特種貨物及勞務稅 Q&A第105題,和增值稅的拆算方式相同。
我也認為你一樓會有奢侈稅
規定內文又寫到 [ 持有其間內 ]無出租及營業
就算你現在已經改為自用住宅,你[ 持有其間內 ]有營業已是事實,
你現在改為自用住宅只是房屋稅可以比較便宜而已

你做生意賠錢還是賺錢政府不可能納為考量
如果政府還要看你做生意是賺錢還是賠錢才課稅
政府會不會太忙了一點?是不是也讓想逃稅的人有更多漏洞可以鑽

奢侈稅本來就是一個很爛的稅制,我們家也有受害過
兩間在山裡沒人要的破平房,因為某些原因過戶給子女,
子女賣掉也是被課奢侈稅阿,靠!買在山裡一間五十萬的破房子,阿不就好奢侈?
課稅的時候就說不分城鄉,怎麼給社會福利的時候台北市才有?鬼島就是鬼島!


屋主有切身之痛了 當聽到要打房 大家都很開心
但是當自己買賣房子時 就知道痛了
如果不是投資客 通常賣房子有一部分是求現 但是也被搞到奢侈稅..
我相信之後房地合一也.....

比較保險做法
房子拿去貸款弄點現金出來檔一下
檔到滿兩年了再賣掉
這段時間的貸款利息跟不小心被課到奢侈稅比起來
微乎其微

不然不小心賭錯邊
那就真的GG了
總價15%~10%的稅不是開玩笑的

aoc987 wrote:
特種貨物及勞務稅 Q...(恕刪)


題目有明確指出有作出售,

這個是課稅要件,樓主最關鍵的要件都沒提及,

後續稅的問題連提也不用。

特種貨物及勞務稅的課徵時機是出售時的持有期間啊!
happywork wrote:
不放心的話就直接去稅捐處問。

奢侈稅要問國稅局.
土增稅才是稅捐處.
就是想賣屋無誤。
謝謝大家回覆這兩天再來去問那個地政士問她為什麼她可以說免繳奢侈稅?!
sheabutter wrote:
奢侈稅要問國稅局.
土增稅才是稅捐處

是喔,謝謝解答,我還真不太懂。

當時好像是稅捐處和國稅局都在大安區公所樓上。忘了是那一單位的小姐出來跟我講解的。

還好,她很親切,無論是奢侈稅或土增稅都一併向我說得很清楚。沒說另一項不關她的事(反正我只是詢問而已)。

所以我才說不要在01上求答案(包括我說的),直接去相關單位問較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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