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樂是自找的 wrote:
又是被關又是下市不...(恕刪)
世界首富的堤义明在10多年后竟然会成为阶下囚~踢出证交所
这就是不信人口红利问题的下场
ccc42 wrote:
是惜售沒錯啊,而且我才和合作金庫銀行貸款7.5成第二間在限貸區,利息1.9%寬限2年,一點都沒覺得他們緊張,目前有那一間知名建商房仲公司銀行過去一年虧損嗎,都大賺錢好嗎。
現在是皇帝不急,急死太監嗎。

ccc42 wrote:
是惜售沒錯啊,而且我才和合作金庫銀行貸款7.5成第二間在限貸區,利息1.9%寬限2年,一點都沒覺得他們緊張,目前有那一間知名建商房仲公司銀行過去一年虧損嗎,都大賺錢好嗎。
現在是皇帝不急,急死太監嗎。
lml640707 wrote:
要彭總裁打你臉嗎
「中央銀行對金融機構辦理購置住宅貸款及土地抵押貸款業務規定」問與答
103 年 6 月 26 日增修版
壹、 購置住宅貸款
一、自然人特定地區第 2 戶購屋貸款(Q1~Q24):
Q1:「中央銀行對金融機構辦理購置住宅貸款及土地抵押貸款業務規定」(以下簡稱本規定)之「自然人特定地區第 2 戶購屋貸款」所指為何?
答:「自然人特定地區第 2 戶購屋貸款」,係指本規定第 4 點第 2 款第2 目所定,金融機構承作名下已有 1 戶房貸之自然人,為購買座落於特定地區建物權狀含有「住」字樣住宅(含基地),所辦理之抵押貸款。
Q2:金融機構承作自然人特定地區第 2 戶購屋貸款,應適用之規定為何?
答:金融機構應向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辦理歸戶查詢,自然人人名下已有 1 戶房屋為抵押之擔保放款,且用途代號為「1」者(購
置不動產)(簡稱「房貸」),或經確認其貸款資金之實際用途為「購置不動產」者,其貸款條件應依以下規定辦理:
1、不得有寬限期。
2、貸款額度:最高不得超過住宅(含基地)鑑價或買賣金額較低者之 6 成。
3、除前款貸款額度外,不得另以修繕、周轉金或其他貸款名目,額外增加貸款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