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要檢討違建,應該不能只檢討地下室,應該逐戶逐層連頂樓都一起檢討,若有外推頂加夾層都會違害建築,應該一併拆,這才公平.不然很難證明結構是由地下室違建造成損害的,說不定是樓上住戶的違建造成的也說不定.若已危及安全,若無法補救,應該整棟大樓比照海砂屋處理,強制拆除重建.費用當然要由整棟住戶自行分攤.若有不從的住戶,採限期搬離連續罰.
365日久見人心 wrote:為了一棟不安全的大...(恕刪) msiwilly wrote:既然要檢討違建,應該...(恕刪) 的確如大家所說,應該要全部檢討,但當務之急我認為至少要請地下室的車移走,因為車輛在進出時造成的震動也是個危險因子,然後再來看是要補強梁柱或拆地下室的夾層部分甚至直接都更,我都認為可以然後當初有購買車位的應循法律途徑找當初明知違法卻仍要超賣的賣方處理另外我不清楚為什麼超市會在地下室,但他之前的確就在地下室謝謝大家 希望能引起更多討論
365日久見人心 wrote:為了一棟不安全的大...(恕刪) 違停是違停,違建是違建違建就是拆掉違停就是請警察來開單我不懂為何要扯到乾脆整棟拆掉地下室蓋商場很多例子,既是知名商場,那一定有通過安全法規現在是使用與規定不符,大大竟然覺得這是ok的,只要車子不要出來亂停就好了我終於見識到人類的自私性了
365日久見人心 wrote:為了一棟不安全的大...(恕刪) 開版主是在講因不當擴建車位造成的安全問題.你在講停車問題?再來你又回安全問題,要全拆掉?建築物設計有地下室就是用來停車的?不了解,沒關係. 不唸書,沒關係. 不GOOGLE,也沒關係.但你的水準會讓版上在看你的人,很有關係.若你是從事相關業者或見獵心喜者,心態會讓人意有所想!!若你不是台北市民,也請你收收你的手指在這亂敲一通.回你只是為了幫開版主一些忙.版主,你有需要不只是要到丄市府陳情.我建議你找找50-55的新聞台,有些有爆料或陳情專線,可請電視台記者來採訪.只要有機會播出,很快就可以處理好了.
chouwu wrote:開版主是在講因不當...(恕刪) 謝謝這位大大播空回文,媒體我們有努力找了,原文章上的連結就是,但目前還看不出有太大的幫助,希望政府能有更多的動作我的訴求就是違建就是違法,不會危害他人的就算了,但今天是危害到千名以上人的權益與安全,理當盡速處理。希望不要誤解我是自私自利的,畢竟我認為生命跟財產,還是生命重要吧,我願意這樣奔波為的不只是自己,還包括全體住戶的權益
hf8864 wrote:謝謝這位大大播空回...(恕刪) 天真,浪漫,又可愛......洪家大姊能有幾人!我們都是小小小....百姓,我也希望你能解決危險的事情!但靠政府........第一句話!我也只推文!讓更多人看,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