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子就可以騙走屋主房子 有這個可能嗎?

偽造簽名不就違法了嗎⋯⋯
還是說沒辦法證明確實不是你簽的?
房東戶籍最好不要設在房客租屋處,法院掛號信寄達視同已通知(即使沒開信封)。
目前市面快速兌現債權皆使用非訟事件的判決力丶執行力,一種是以借據丶本票具狀
聲請支付命令(終局既判力),一種是使用本票裁定制度(強制執行力),司法事務官
以形式書面審查發出支付命令,債務人(房東)沒在20天內向法院提出異議,或另一種
本票裁定10天內未提抗告,就發出確認證明書可強制執行拍賣或收取命令直接金錢債權支付。
監委丶立委及金管會有注意此問題,擬討論廢止本票制度及修改民事訴訟法,以後
債權人要提出更多債權證明或雙方兩造法庭直接訴訟,法官實質審理債權債務關係,
只是會連帶影響銀行丶資產管理公司的催收成本提高。
小民建議只要針對民法一般本票限制,票據法上銀行為擔當付款人本票較無爭議,
可加速裁定,比較利於商業活動流通,否則不動產真會是資金不能流動變現的財產,
大大影響銀行對於不動產抵押放款的意願。
(104/05/20新聞)
(104/05/25新聞)
civic 999 wrote:
爬了一下文,只要有同居人願意代收就可以代收,但要註明與應受送達人(屋主)的關係,...(恕刪)


我去警局幫我外甥女領過法院公文,警察說帶當事人身份證來也不行,一定要當事人的父母才能代領。最後是我載她老媽去領。

沒有當事人的身份證,去郵局代領包裹都辦不到吧?怎麼可能本票裁定跟法拍通知都被房客攔截?我去警局領的公文,就是債權被銀行申請法拍的公文。

我舊家樓下沒大門,信箱是公用的,所以領取通知是貼在樓梯口。後來搬到新大樓的新家,雖然有警衛,但領法院公文還是要到警局,警衛不能代收的。

這篇鄉民幻想出來的無誤。




這就是支付命令的運用。

南部就有人的土雞城被「支付命令」給玩掉了。

至於有人說的偽造文書。 南部土雞城那件所有人也是去告偽造文書。
但是沒有用,並不會因為偽造文書,而撤掉前案,也就「支付命令」的效力。

他的土雞城還是要不回來,只是詐騙者多了一條偽造文書的罪而已。

ps 土雞城那件有上新聞,自己去查。

中華民國怎麼還不亡? 一天到晚欺壓自己人民的國家,唉~
hueia1983 wrote:
南部就有人的土雞城被「支付命令」給玩掉了。...(恕刪)


他是本人接到公文後置之不理,才會被裁定核准。跟這一篇本人什麼都沒收到差很多。

我媽留下的債權被銀行申請法拍,收到公文後我們申請異議,法拍就停止執行。後來銀行打官司確認債權,我們只把當初借據提出來當證據,也沒請律師,就把債權要回來,法拍後銀行一毛都拿不到。




civic 999 wrote:
爬了一下文,只要有同居人願意代收就可以代收,但要註明與應受送達人(屋主)的關係...(恕刪)


這個規定是指普通的信件或包裹,法院來的公文,如本人無法親收,必須去警局領,只有父母能代領。



civic 999 wrote:
最近有間房子要出租...(恕刪)


插花一下 留著自己看~~~~~~~

hueia1983 wrote:
這就是支付命令的運...(恕刪)

那件土雞城的新聞我覺的滿怪的是,都證明支票不是他簽的了。
就算找不出是誰假造簽名,但最少證明那支票是無效的。
為什麼債權還存在?
支票都證明是假的,所以債權的成立原因不就也不存在了。
如果債權也不成立了,那自然法拍也是不行的。
那支票是誰假造簽名的,應該算是另一個案件才對吧?
所以我覺的土雞城還被法拍就整個是很怪的事.....
看完這篇真是長了點知識~太可怕了
阿宅007 wrote:
那件土雞城的新聞我...(恕刪)

支付命令的效力--「與確定判決同一之效力」。
因為土雞城老闆的不理會,案子就確定,然後進入執行程序。

樓主說的情況是有可能發生的,
但更根本的起因是屋主不報正確的戶籍,
分明出租又不是住在該所,何以不報正確戶口,你懂的,
若有正確的戶口這種事不會有你的份。
非要這樣做,那只能定期回去看有無信件,若有管理員那就請管理員轉告你,或把你的信件都拿起來,定期回去拿。

不過本票裁定與支付命令不同,不懂最後怎會扯在一起說?
如果發生本票裁定可以去:
1.抗告
2.確認之訴、債務人異議之訴
3.民事訴訟-不當得利、侵權行為

而支付命令若生效(生效前只須異議就會失效,千萬別不理會),你只能聲請再審,再審非常難....。
其效力相對於本票裁定來說,支付命令效力更高,
一個只有形式審查的東西,居然可以跟確定判決一樣的效力,難怪有學者諷刺說這是獨步全球的荒謬立法。

另外,送達這件事,其實民事訴訟法有詳盡的規定,
其中:送達於住居所、事務所或營業所不獲會晤應受送達人者,得將文書付與有辨別事理能力之同居人或受僱人。
你戶籍設在該租屋,房客就變你同居人了。
而管理員則屬於受僱人,所以管理員收了也是合法送達。
就算這些都沒有,還可以送去警察局,這叫寄存送達,法定期間到了一樣有送達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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