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tt99 wrote:
3.大家一般委託都加寫那些條款保護賣方呢?有版上加寫一個月需帶看至少幾位客戶嗎?感覺房仲簽了約就無回報也不知是擺爛還是有認真賣沒找到客戶出價
賣房子最怕被騙去簽專任約
簽一般約就算房仲擺爛你找別家賣就是了
專任約簽下去就怕房仲直接要你賤價賣房
反正你自己賣或找別人賣都是違約賠錢 (光賺你違約費用就賺飽了幹嘛還要到處跑找買家)
甚至還有聽過不肖房仲竟然將專任委託約的名稱改成一般委託約的例子實在不可不慎
所以合約千萬不能亂簽,
委託出售合約一定要利用3天審閱期帶回去看清楚,
為防止被騙去簽專任約通常加入以下特別條款可以化解:
1、買方出價達委託價時,必須經[甲方(賣方)]簽認後,買賣契約始成立生效。
2、[乙方(委託仲介)]曾經介紹之客戶或其親屬,經由其他不動產仲介與[甲方(賣方)]成交,[甲方(賣方)]不須支付[乙方(委託仲介)]任何費用。
3、本合約為一般約,[甲方(賣方)]有權隨時終止本委託銷售合約,不須支付[乙方(委託仲介)]任何費用。
這三條只是確保所簽的約為一般約內容
如果加了這三條房仲就不跟你簽了
那合約可能大有問題要多小心
我們來說說正當的一般委託和專任委託
一般委託書(屋主自己也可以賣)
今天我的房子要賣
我可以簽給N*N家仲介公司賣
統一開價1100萬,底價1000萬,服務費4%(40萬)
仲介簽回去後就努力的做廣告
和同業競爭
先賣出的先贏
專任委託(屋主不可以自己賣房子)
今天我的房子要賣
但是我又沒有時間心力和多個仲介公司週旋
我直接找附近的一家仲介給他簽專任委託
這個簽專任委託書回去的業務回去就得意啦
第一:可以先領個幾千元獎金(不一定每家都有)
第二:可以在房子外牆貼一張大售的廣告
第三:直接在網路上公告,X月X日幾點在OO咖啡館簽一般委託
這時就會有幾十個不同家的業務來簽委託
條件:統一開價1200萬,底價1100萬,服務費4%(44萬)
然後當初簽專任委託的業務就可以在公司翹腳+喝茶
因為有幾十個業務在外面幫他努力賣房子
PS:
房價一直往上漲,專任委託也是一個原因
只要一個業務簽到專任委託後
就把價錢往上加上去
因為他還要付那個真正賣出去的業務服務費啊
其實專任委託其實也沒有那麼恐怖啦!
你看那些在房子外牆又掛"售"的
都是簽專任委託
業務簽專任委託回去後
會有比較多的資源可以銷售你的房子
也沒有什麼不好的啦
專任委託和一般委託都一樣
你可以只簽一個月給他(甚至更少)
然後跟他說把握這一個月賺佣金
一個月沒賣掉就直接簽給其他家專任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