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所有權 跟 建物所有權 問題請教~


dougles1974 wrote:
有人回復給我,只好...(恕刪)



1.所以請樓主 確認 地上權 存才在原因 日期 與存在期限 ,

在土地第一次總登記 清理地籍時 很多地上權登記 只要雙方意思一致 經地政機關確認
地上權就可以成立了 年代久了 很多當事人契約 或有或無 也很多 根本沒留下來

2.我說意思主義 是法院審理 的 依據 不是登記機關 90年代以前 司法機關
多採 登記主義 而近代皆採 意思主義

3. 如果地上權 存續期限 仍然存在 縱使所有權 因買賣 贈與 分割 移轉 , 並不影響地上權
繼續存在

4. 地上權消滅的原因 並不包括 土地所有權移轉 ,


地上權消滅的原因


(一)所有權與其他物權混同
(二)所有權以外物權之混同
(三)拋棄
(四)存續期間屆滿
(五)當事人雙方合意終止
(六)積欠地租達二年總額,依法撤銷地上權者
(七)因土地重劃而消滅
(八)約定消滅事由發生
好~謝謝你~這個我會再去釐清~~感謝
^^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