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一下,房地合一稅的問題??

會有奢侈稅喔!總價10%!!
daho58 wrote:
會有奢侈稅喔!總價1...(恕刪)


奢侈稅??
已經符合免奢侈稅的條件還會有這個問題?
而且奢侈稅不是已經退場了?
請參考第一位的回答,其他的是錯的
第一位回應是正確的
另外補充
如果姐姐賣屋之後2年內會再購屋自住
則現再繳納的35%,是有機會退還的~
(如果是買姐夫的名字也一樣可以申請退稅)
xxxxx26 wrote:
第一位回應是正確的另...(恕刪)



這樣啊!
再請教一下,如果姐夫原本名下就有不動產(祖屋),那我姐姐再2年內買的話,那還可以退回35%嗎?
就算你姐和姊夫共有一百間房子
只要自住A房屋賣掉之後2年內再買一間自住的B房屋
就可以退稅(賣A房屋時繳的房地合一稅)囉

只是
賣掉的30日內一樣要先去繳A房屋的稅-->手上現金會比較少,心裡會難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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