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sence wrote:
新北市一名簡小姐指控,花780萬元在新店買了一間公寓,3月底突然門鎖遭換,還有一名男房客搶先入住,對方供稱是向房地產名人「帥過頭」黃家進租屋,一問之下才知道,原來是前屋主和帥過頭有房屋糾紛,自己似乎成了受害者。
感覺這種做法很像法拍屋的海蟑螂,利用第三者租屋的方式讓新購屋的屋主傷腦筋.
之前帥過頭在媒體自稱過去投資法拍屋時也曾遇過海蟑螂.想不到帥過頭現在也要用這類型的方式,逼迫現屋主繼續處理他與前屋主之間的糾紛.
先確認帥過頭與租客的契約,如果打兩年以上的長約,那帥過頭問題的問題會很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