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nycat40 wrote:
哈哈,如果是雙北的...(恕刪)


漲工資去補房價?? 有這麼厲害,

買房貸款隨便都要還一二十年,除非是這一二十年都能維持薪資水準,不然怎麼彌補??
四葉酢漿草 wrote:
漲工資去補房價?? ...(恕刪)



抱歉,合理房價是用定存利息與租賃所得去比較,因為是用投資報酬率的概念比較重(至少佔85%以上),薪資比的概念比較輕,因為你能力高低跟房價關聯性不高,低薪本來就該住蛋白。

現在降息降這麼兇,想要恢復以前薪資所得比例,當然想都不要想.... 因為沒道理的比率,本來就無意義,只是基於特定目的在炒作話題,所以才佔一些因子而已...而這次估會張薪資也是因為基於上述的特定目的!!
仲介是很有可能演了場戲,你這樣簽約他就這樣演也無可厚非,不過他拿的40萬仲介費,超過960*4%=38.4萬,如果買家那邊也拿足了2%,他就違法了。

要不要問問買家?說不定能整到他,他被政府罰款的部份就當做公益。


回樓下:對吼~

菜花龍 wrote:
不過他拿的40萬仲介費,超過960*4%=38.4萬,如果買家那邊也拿足了2%,他就違法了。


沒有哦…成交價是1000萬而不是960萬哦!! 40萬剛好是4%。

跟樓主提醒一下,一般賣方說要實拿的價格應該是指賣方叢少要實拿多少,以您的狀況來說,就是最少要實拿960萬,但是仲介費還是照比例拿,而不是多賣的都算仲介的哦!! 你今天成交價剛好是1000萬,仲介拿40萬(4%) 剛好是賣方仲介費比例的上限,所以是OK的。

但是假若成交價是1050萬,並不是多出來的90萬全歸仲介,如果這樣的話,仲介是賺價差,是違法的。仲介應該收取的賣方的仲介費應該是 1050萬 * 4% = 42萬元。

下次有機會賣屋可以注意一下哦!!

這次的仲介能幫您在這麼快的時間成交,收取的費用也算合理的費用,算是一個雙贏的狀況啦!! 恭喜樓主!!
感想:...房價很難跌,服務費的利潤這麼多,此買家未來要脫手也會開1020以上(還要算買家的2%)。

回正題,曾看過一篇文章叫做房仲的告白,使用的手法看起來跟樓主碰到的狀況很像,在當初樓主開的990的時候可能已經找到願意出此價的買家了,但或許買家可能就是願意出1000萬好了,這樣仲介的利潤剩下10萬,以及還有買家的服務費,服務費不是6%而是不得高於6%,所以為什麼信義房屋開的仲介費(賣4買1)可以跟永慶(賣4買2)的不一樣,就是在利潤上沒有強硬規定到一定要到那個百分比,但若是仲介若是已經找到願意出1000的買家,要是想要成交仲介自然就減低服務費的%數,但是如果先跟樓主周旋一下,使得樓主降價到960,再回頭跟買方說賣方OK了,然後仲介賺滿4%,樓主的案子可能就是這樣出來的。猜的拉~~~~
dukechuang wrote:
沒有哦…成交價是10...(恕刪)


確實,實拿的意思並不是超過的都算仲介的

發文的大大很明顯是被 x了
邏輯對了,方向就不會錯到哪裡去 ~
余逼逼 wrote:
感想:...房價很難...(恕刪)

盯著實價登錄
或許,買家應會照當初買入價登錄,除非買家願意配合仲介『喬』低價登錄

余逼逼 wrote:
感想:...房價很...(恕刪)


基本上,我的想法和大大想的一樣,仲介大應該是先找到願意出價一千的買家,再回過頭來跟小弟議價,基本上他收取40萬,大約是成交價的4%個人覺得合理,畢竟在這麼快的時間內就交易完成,令小弟比較不舒服的是他用的方法,他不明講而是用賣不出去的理由來要求降價,這個我比較不能接受就是,不過換個角度想,也許是如他說的運氣好,剛好遇到一個可遇不可求的客戶,所以才這麼剛好賣到一千萬,總之,在合理的總價範圍,個人還是感謝他們的幫忙...

Bingo Bingo wrote:
話說目前有資金需求所...(恕刪)


別想太多
你就是被坑了
認清事實

學個經驗吧
還有那個房仲真的是黑阿
余逼逼 wrote:
感想:...房價很難...(恕刪)


是的,這個原因高達90%...

就是買家已找到,但是服務費沒著落,所以兩邊都擠些出來...


一般小金額案件,服務費沒有太多退讓空間,尤其這個時間點,冒一個泡,下一個什麼時候有都不知道...領一次不知道要吃多久....


也如您所說,小金額物件,每次買賣都墊高6%成本,除了房子多的投資客,以及投機客,要不然要賠錢賣的人真的不多,所以也是造成房價不斷墊高的主因之一,試想,股票小金額都捨不得認賠殺出了,更何況數以百萬千萬計的房地產!? 99%的人都是撐不住才願意認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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