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瑞岱爾 wrote:之前兩位市長敗家挺嚴重,像政府快100趴土地的美河市,也只要回30多億元,約只要回政府損失的1/3,現在大家也只能共體時艱,找大家分攤 這時候一定會有人跳出來:說好的弊案呢?這怎能算弊案?30億對某些人,可能不多!至於大巨蛋嘛....連郝龍斌都減少18%量體了,約150億,由此可知,當初簽約的市長平白讓市府損失多少金額!黨內互打,前任直接打臉前前任當然....對某些人而言,這也不是弊案,卻拿來當成攻擊現任的工具,挺有趣的現象
E.TTsai wrote:這時候一定會有人跳...(恕刪) 連柯大市長都不講弊案兩個字了,還有人在講弊案!哈哈哈!有人拿信義區的101跟美河市比…會不會太好笑了信義區土地有多貴…美河市當年那邊是值多少錢?哈哈哈!又提到大巨蛋了…別忘了,當初這位前前任市長要把遠雄換掉是某位假裝來假裝去的前前前任市長跟前前任貪污總統擋回來的還擋兩次,那到底是誰有問題呢??呵呵!
qinin wrote:又提到大巨蛋了…別忘了,當初這位前前任市長要把遠雄換掉是某位假裝來假裝去的前前前任市長跟前前任貪污總統擋回來的還擋兩次,那到底是誰有問題呢?? 仲裁結果都出爐了,要護航請繼續講了這麼多前前前.......所以是誰簽約的?
房屋稅要漲,那電價跟水價也一起漲好了,跟國外比稅基都太低,大學學費也漲一漲好了,最符合公平正義,凡正有錢人買的起好多房子的不痛不癢,反而是找我這種平民百姓為三餐努力工作的開刀,市政府要錢你可以開多屋稅,多車稅,要課100趴也沒關係,但不要把我這種自用的給打趴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