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用住房屋稅歸零,非自用則提高10倍。可行


中原一點紅 wrote:
這個做法的確比較符...(恕刪)


照這樣其他地區都不用繳房屋稅了!

這樣邏輯延申到稅金就會有人說,台北人要繳比較多稅,中南部要減稅

用點腦好嗎...
1953li wrote:
自用住房屋稅歸零,非...(恕刪)


傻孩子,政府炒這議題是為了加稅,你太天真了....

中原一點紅 wrote:
這個做法的確比較符合「公平正義」 
不過建議應該各縣市、都會區與非都會區,設置不同標準,台北市大安區8坪、雲林麥寮至少也要20坪吧!...(恕刪)


一個人20坪免稅(或輕稅)挺好,夫妻40坪,不夠的繳點稅貢獻國家,普通人家房子不大,不痛不癢,免稅(或輕稅)額度以外的就是非自用課稅,

依都會區/非都會區 設一個類似豪宅路段率的都會參數調整,比如雲林麥寮2倍,信義區 X倍


資料來源: 六都平均每人居住面積, 太平洋房屋



蘋果日報資料:"自住限3戶 超過課重稅 財政部拍板 衝擊30萬戶, 20140515"
根據財政部資料全國有三棟戶以上有六十八萬多戶、四棟以上有近二十七萬八千戶,五棟以上超過十三萬多戶,有六棟屋的超過七萬人,七棟屋的超過四萬戶,八棟約三萬多戶,九棟房屋的仍有兩萬多戶,十棟以上的人有一萬六千多戶。
然後房東全部轉嫁給租客
租不起也得買吧~問題也買不起只好繼續租
商人只好轉嫁到商品上
一般民眾:X! 物價怎麼又漲了,薪水都不漲
喔~~因為多出來的部分都進國庫了公司也沒賺到房東也沒賺到

商人買得起的狀態下呢?
買了之後那10倍變成自己要負,一樣道理
轉嫁給消費者
因為是所有商人都會感受到這股壓力,一定會大家一起漲
那絕對比油電雙漲還恐怖

國際品牌不會來台灣的,因為成本太貴了



1953li wrote:
自用住房屋稅歸零,非自用則提高10倍。
這樣來做大概就沒甚麼人要屯房了
可惜利委應該不會同意


要這樣做
重點是如何杜絕人頭戶
否則投資客只要找到夠多的人頭戶辦理自用住宅0稅率
結局還是一樣


不是每個人都敢找人頭戶的,糾紛不少,就算有抵押也一樣,遇到發生意外的,下一代通常都會很難搞。要拿得回來都要跑法院費時費力的。

1953li wrote:
自用住房屋稅歸零,非...(恕刪)


是啊,那自住定義是?父母兄弟姐妹兒子女兒表親...都算自住?

稅漲十倍,房租也漲十倍....你住的起?

房價貴就轉嫁到消費者身上啊

建商們都不投票的嗎?他們早就商量好對策了

贊成樓主

需要租屋的 政府負責提供社會宅
您到監察院的網站,把機關首長、立法委員105年的財產申報書調出來看看,您就知道調高房地產的稅賦是不可行
應該累積房房數增加稅負,房屋稅只拿來建社會住宅,房東要漲房租給他去漲,社會住宅只租不賣,租金為租戶總年收入一成,這樣就不會有有錢人搶社會住宅,沒錢的人負擔租金也不會太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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