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目前的情況對你不利。

請先去瞭解一個重點,你的房子有無辦保存登記,簡單的講有沒有建物所有權狀就對了。


[HELL]Kiwi wrote:
前家族有塊地納入政府地籍清理範圍,
在這期間家族間(兩個家庭)有互相討論因應方法,
因親戚家庭目前尚有戶口設籍於此,且有居住之事實,考慮到我方家庭雖然每年都會回去五、六次,但也有10年未居住
因此在親戚家庭強勢主導下,便讓親戚家庭主標這塊土地
(備標期間都有關心進度、詢問什麼時候繳錢、開標也有到場)
最後雖然順利標得土地,但在標單中未註明共同投標
因此土地就法律上而言已是親戚家庭所有,
(我方家庭尚未付錢)
這塊土地其實很便宜,也可以說完全不值錢
只是因為家族長久居住於此,都希望能以合法程序買回
但現在面臨對方親戚可能會藉此併吞土地
請問有什麼方法可以要求分割買回嗎?
RAULK917 wrote:
不對哦,要看是否為...(恕刪)


嗯~沒錯~你說的是正確的~

只是從告法院拆屋還地到真的執行~
可能要很久的時間~
而且法院的慣用態度~應該都是希望當事人自己和解~

不然也不太會有三重龍濱路...這種事情發生~
(龍濱路的事~小弟沒有認真去查證完整的始末~還有雙方之前的協議跟動作~或許比喻不見得妥當~)

雖然皮皮的~對於標到土地的那個人~並不合理~
但是若真如樓主原文所述~
他有投標意願~也與對方有談好~
假如對方還去告你拆屋還地~那就是你被騙了~

雖然站不住腳~但是你或許可以皮皮的~大家來耗~
被人吃~只能怪自己笨~
現在只能好好跟對方談~不管談的結果是什麼~記得要留下點證據~
能解決最好~不能解決或許也不必太擔心~因為擔心也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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