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優先戶(30%):符合公告事項第四點規定資格,並同時屬於住宅法第四條第一項所訂特殊情形或身分者。
一、低收入戶。
二、特殊境遇家庭。
三、育有未成年子女三人以上。
四、於安置教養機構或寄養家庭結束安置無法返家,未滿二十五歲。
五、六十五歲以上之老人。
六、受家庭暴力或性侵害之受害者及其子女。
七、身心障礙者。
八、感染人類免疫缺乏病毒者或罹患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者。
九、原住民。
十、災民。
十一、遊民。
十二、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者。
(二) 一般戶(70%):符合公告事項第四點規定資格者,其中屬於二十歲以上未滿四十一歲之青年族群為55%,四十一歲以上之非青年族群為10%,睦鄰戶為5%。申請承租睦鄰戶者,須於申請開始日前,設籍於三重區同安里或仁義里滿六個月(含)以上。
坐落地點、戶數、費用及租期:
(一) 三重區大同南段:共119戶,位於新北市三重區正義南路與大同南路172巷路口(新北市三重區大同南路172巷26至30號)。
1. 套房型99戶(9.84-15.24坪):
(1)優先戶租金6,200-1萬元/月。
(2)一般戶租金7,700-1萬2,400元/月。
2. 二房型11戶(25.42-25.46坪):
(1) 優先戶租金1萬5,000元/月。
(2) 一般戶租金1萬8,300-1萬9,100元/月。
3. 三房型9戶(35.87坪,本房型以提供優先戶為主,如有剩餘戶數以低於市場租金8折提供予一般戶):優先戶租金1萬9,900元/月。
(二) 三重區大安段:共133戶,位於新北市三重區大同南路與環河南路路口(新北市三重區環河南路125號)。
1. 套房型96戶(13.35-13.71坪):
(1) 優先戶租金8,400-9,700元/月。
(2) 一般戶租金1萬300-1萬2,000元/月。
2. 二房型37戶(24.05-26.65坪):
(1) 優先戶租金1萬4,200-1萬5,000元/月。
(2) 一般戶租金1萬7,400-2萬900元/月。
青年社會住宅真的比較偏青年住宅,二十歲以上未滿四十一歲之青年族群佔55%,優先戶的比例應該多些,畢竟20~40歲相較於優先戶在社會現況租到房容易多,反而優先戶身分就不是那麼容易租到房,很需要幫助,希望未來社會住宅比例上能調整;四十一歲以上之非青年族群為10%,若是55歲到64歲,也不太好租到房,應該20~64歲比例一起,六十五歲以上則是優先戶。
有人問青年社會住宅的套房有限住幾人嗎?會這樣問應該是家裡人多,但經濟考量只能租套房,沒看到直接規定,但有規定《1》承租人及與家庭成員入住後除依據社區規約外,皆須遵守租約、出租住宅住戶管理規則。依據租約及出租住宅住戶管理規則規定,如扣點累計點數達一定點數者,得提前終止租約。《2》承租人及與家庭成員如將本案住宅全部或一部分作為營業、辦公等處所或轉租、出借、或以其他方式供他人使用,或將租賃權讓與他人,依租約規定,得提前終止租約,承租人不得異議。所以承租人及與家庭成員3~5人住套房應該可以,但要借他人使用,找一堆人來住就不行,會提前終止租約。
另外二房型及三房型申請人之家庭人口數應至少2人以上。單身1人和女友喜歡租兩房開火煮飯的人,比較可惜只能租套房(沒有天然瓦斯爐)。
優先戶若是極重度身心障礙者,權重可+8;特殊境遇家庭、育有未成年子女三人以上、重度身心障礙者,權重可+6,按分數排列序位,租到機會高,別錯過。
想辦法賺錢買自己理想地段的房子才是正途吧
社會住宅可是有三成的弱勢保障名額呢,你好手好腳的青年人怎好意思跟弱勢者爭房搶點,社宅根本就要完全保留給弱勢戶才對
再說一個地方不要說有三成的弱勢戶
光是幾個遊民、酒鬼、疾病感染者、低收入戶住你隔壁天天晃來晃去,你就想搬想退租了,更何況是有三成那麼多
還是說弱勢戶會聽01網民的美化,住進社宅後每戶自動成了乖寶寶,有病也神奇的好了,資源回收物也清了,也不會亂燒東西了,米酒癮也戒了,錢也開始賺多多了,弱勢者個個變高尚照規矩來了…呵呵
像這樣弱勢者組成的區域租金房價本來就不高,要買想租多的是,只怕你看不上眼而已,難不成同樣份子組成你看不上眼的區域換稱為社會住宅會讓你的眼睛會為之一亮?你不介意跟弱勢戶當鄰你現在就可以便宜買租房了還需排隊抽籤住社會住宅?
多了一區社宅只是來魯殺魯比窮比殘好擠入保障名額,死的卻是附近住戶的房價,而社宅附近的房價跌死你也不會買進附近區域
有正常收入的家庭為了小孩也不會想租或買附近
因社宅跌到死的區域你不買,租社宅你又不願,結果只是讓附近住戶的資產白白損失,這些住戶實在有夠無辜的
而遠離社宅區域的房價與租金一樣高高掛,想利用社會宅來通殺砍價慢慢等吧…
你跟房東殺價說人家社會宅只租六千你租一萬是怎樣?
房東說你去排隊抽籤跟弱勢戶住一起你說怎樣?